警帽装摄像头别只管取证这一头
2008-02-14 08:43:41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梁源派出所巡逻民警身上最近安装了摄像头。今后,民警们将不再为处置治安案件取证难犯愁了,装备还可防止袭警事件的发生,同时规范民警行为,保证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2月13日《北京晨报》)
大檐帽下摄像头不得侵犯公民隐私权
对于大檐帽下摄像头如何使用,也有必要约法三章,特别是不得利用这种便利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前一阶段,媒体曾经报道,上海地铁安装的摄像头,本来是用于维护治安的,却有人将一对情侣长时间热吻的录像资料传到网上,给当事者造成了不应有的伤害。由此,笔者联想,大檐帽下摄像头如果全天候运行,会不会出现人民警察人民怕的情况呢?公园里的情侣们正在亲热,大檐帽下摄像头突然经过,心中的滋味一定不是很好受。倘若在WC,出现了大檐帽下摄像头,正在方便的人们岂不如临大敌,WC内出现大逃亡的可能也不是不会发生的。假若那位巡警不守规矩,抑或一不小心,将人家的隐私曝光了,其所产生负面效应就大了。
因此,大檐帽下摄像头在使用范围上应该有严格的限制,要明确规定哪些地方、哪种场合、哪种情景不得录像。同时,其录像资料必须做到规范管理。对于违规者也应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安徽 匡 正
戴上摄像头警帽别只管取证忘了公正
警帽所装的摄像设备打开后可以将现场情况同步录像,此举能解决处理部分案件取证难的问题,也可防止袭警事件发生,同时规范了民警行为,保证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但也要看到警帽摄像头的“上岗”可能会遭遇两难境地。
开关自如是警帽摄像头的一大特点。警察想开就开,想关就关。如果只对有利的一面取证,或提取出来作为证据,其他不利的则关掉设备或录了也被删除掉,那么,在治安事件中虽然取了证,却容易出现“断章取义”和“证据链”缺失。
如果警察出警就开着,就可能遇到侵犯公民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问题。解铃还需系铃人,要破解两难境地还需制度与技术支持,除了配备警帽摄像头的警察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关外,还需要接受必要的监督。公安机关应作出严格规定,凡出警者,警帽摄像头必须全天候开通,巡警无权对所摄对象和资料进行屏蔽处理或作选择性删除。每个工作日结束前或突发性事件报告时,将所摄资料原原本本传输到公安机关的信息处理中心统一备份保存,作为证据使用。
江苏 梁江涛
谁来给老百姓头上装摄像头
民警在大檐帽下装摄像头,说这“同时规范了民警行为”,这就难说了。谁都知道,头上戴摄像头也如同手里拿着手电筒一样,只能够照别人,很难照自己。如果几个民警同时把摄像头对准案件现场,案件现场肯定能保留了,可谁来为办案民警“现场录像”?他们的行为谁来“规范”?
不是杞人忧天,现在犯事人能够被民警当场抓获而又事后抵赖的事情很少听说,倒是一些“大檐帽”知法犯法的却屡屡曝光。而一些冤假错案的产生也都是在“加强审讯力度”下形成的。在这些现场,群众最需要的不是执法者的摄像头,更需要的是一个公正的摄像头,现在这个摄像头又装在了执法者的头上,群众难道天生就该当被告?
警察办案讲的就是人证物证,在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为的也就是取得警察看不见的证据,现在不靠警察双眼,不靠严格的制度,却要靠警察头上的摄像头,这是不是顾此失彼呢?警察虽然是执法者,但同样也应该受法律约束。群众怎么样监督警察呢?如果警察违法违纪,事后又不承认,是不是我们老百姓头上都该装个摄像头?谁给装呢? 安徽 岳粹景
大檐帽下摄像头不得侵犯公民隐私权
对于大檐帽下摄像头如何使用,也有必要约法三章,特别是不得利用这种便利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前一阶段,媒体曾经报道,上海地铁安装的摄像头,本来是用于维护治安的,却有人将一对情侣长时间热吻的录像资料传到网上,给当事者造成了不应有的伤害。由此,笔者联想,大檐帽下摄像头如果全天候运行,会不会出现人民警察人民怕的情况呢?公园里的情侣们正在亲热,大檐帽下摄像头突然经过,心中的滋味一定不是很好受。倘若在WC,出现了大檐帽下摄像头,正在方便的人们岂不如临大敌,WC内出现大逃亡的可能也不是不会发生的。假若那位巡警不守规矩,抑或一不小心,将人家的隐私曝光了,其所产生负面效应就大了。
因此,大檐帽下摄像头在使用范围上应该有严格的限制,要明确规定哪些地方、哪种场合、哪种情景不得录像。同时,其录像资料必须做到规范管理。对于违规者也应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安徽 匡 正
戴上摄像头警帽别只管取证忘了公正
警帽所装的摄像设备打开后可以将现场情况同步录像,此举能解决处理部分案件取证难的问题,也可防止袭警事件发生,同时规范了民警行为,保证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但也要看到警帽摄像头的“上岗”可能会遭遇两难境地。
开关自如是警帽摄像头的一大特点。警察想开就开,想关就关。如果只对有利的一面取证,或提取出来作为证据,其他不利的则关掉设备或录了也被删除掉,那么,在治安事件中虽然取了证,却容易出现“断章取义”和“证据链”缺失。
如果警察出警就开着,就可能遇到侵犯公民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问题。解铃还需系铃人,要破解两难境地还需制度与技术支持,除了配备警帽摄像头的警察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关外,还需要接受必要的监督。公安机关应作出严格规定,凡出警者,警帽摄像头必须全天候开通,巡警无权对所摄对象和资料进行屏蔽处理或作选择性删除。每个工作日结束前或突发性事件报告时,将所摄资料原原本本传输到公安机关的信息处理中心统一备份保存,作为证据使用。
江苏 梁江涛
谁来给老百姓头上装摄像头
民警在大檐帽下装摄像头,说这“同时规范了民警行为”,这就难说了。谁都知道,头上戴摄像头也如同手里拿着手电筒一样,只能够照别人,很难照自己。如果几个民警同时把摄像头对准案件现场,案件现场肯定能保留了,可谁来为办案民警“现场录像”?他们的行为谁来“规范”?
不是杞人忧天,现在犯事人能够被民警当场抓获而又事后抵赖的事情很少听说,倒是一些“大檐帽”知法犯法的却屡屡曝光。而一些冤假错案的产生也都是在“加强审讯力度”下形成的。在这些现场,群众最需要的不是执法者的摄像头,更需要的是一个公正的摄像头,现在这个摄像头又装在了执法者的头上,群众难道天生就该当被告?
警察办案讲的就是人证物证,在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为的也就是取得警察看不见的证据,现在不靠警察双眼,不靠严格的制度,却要靠警察头上的摄像头,这是不是顾此失彼呢?警察虽然是执法者,但同样也应该受法律约束。群众怎么样监督警察呢?如果警察违法违纪,事后又不承认,是不是我们老百姓头上都该装个摄像头?谁给装呢? 安徽 岳粹景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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