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是,苏中、苏北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本地用工量大为增加,经过多年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特别是劳务输出,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农村劳动力供求状况发生了深刻变化,从“无限供给”开始向“有限供给”转变,总量型过剩矛盾开始向结构型短缺矛盾转变。适应这一变化,顺势而为地推进就地转移和创业,有利于帮助众多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不具备外出条件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收入;有利于保障本地企业用工需求,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有利于先进生产要素回流农村,全面发展农村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有利于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到2010年,要实现500万农民大转移目标,农业从业人员的比重降到20%左右。这样,才有可能使务农劳动力劳均耕地达到10亩或15亩以上,获得规模效益,达到全面小康所需的人均纯收入水平。2007年,我省农业从业人口比重仍达38%,离上述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推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转移就业,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新的背景和形势下,各地应该多想办法,多辟途径,多出实招,在巩固劳务输出成果的同时,更加注重劳动力就地转移和创业,开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新局面。
首先,要坚持实行创业带动就业战略。加大招商引资、选资的力度,加大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返乡创业、艰苦创业的力度,把市县经济开发区、乡镇工业集中区办好,使之成为农民就地创业和转移的重要载体。一些没有污染、占地少、劳动密集、适宜手工操作的工副业项目可以鼓励农民在家前屋后、就地就近发展。现在,创业的空间很大,一、二、三产业都有可创之处,关键要做到“六放”,让广大农民“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其次,要坚持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应该把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目标提出来。为此,要统筹城乡劳动力培训、服务和维权,逐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特别是城乡一致的就业政策。城市就业再就业政策、下岗职工创业政策应该向农村覆盖,对招收本地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家庭的劳动力,对农民自主创业、返乡创业、联合创业,要采取鼓励、支持政策。劳动保障、乡镇企业管理、工商等有关部门的职能要大力向农村延伸,搭建好为农民就地转移和创业的平台和舞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