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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是法律的更高品质
  53岁的山东省威海市退休女教师李建华遭遇歹徒入室抢劫,她在身中数刀的情况下与歹徒斗智斗勇最终占得上风,面对精神崩溃、瘫倒在地的19岁的歹徒,李建华拨打120急救电话,让歹徒得到及时救治(4月9日《新华社》)。

  对此,有人认为,李建华身上体现出的宽容精神难能可贵,应该得到大力倡导和弘扬。有人认为,李建华善恶不分,她的行为很迂腐。在我看来,李建华的行为符合法律的精神,因为宽容才是法律的更高品质和真正内涵。

  面对暴力侵害的歹徒,身中数刀的李建华,在歹徒丧失反抗能力、需要救治的情况下能够把歹徒送到医院,在生死关头用一种母爱和教师的爱心去眷顾、挽救一个扭曲的灵魂,李建华的行为在道德上的高度无人可疑。在一般人看来,法纪无情,每个人犯了罪,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和谐的追求。

  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其最终的目的,不在于惩罚,而在于修复,它通过自己独特的运行方式让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得以弥补,让失衡的社会秩序恢复平衡。可以说,它与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殊途同归,最终的目的在于创造社会的和谐。法的这种宽容首先表现在自身内容的规定上,比如对于罪犯,如果他们能及时认识错误、认真改造,法律总是给予他们减刑的机会,好让他们早日回归正常社会。其次,还体现在法律提倡当事人之间的宽容和谅解上。比如,在一些刑事案件中,如果行凶者得到了被害人的宽容和谅解,法律往往会考虑对罪犯从轻处理。因为,这种宽容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要严格法律执行,也要宽容精神,这两者其实并不矛盾,它是从两个角度对和谐社会做出的不同诠释。李建华的行为不仅不是法律所排斥的“善恶不分”,反而是法律所追求和提倡的和谐宽容,是更大的正义。我们期待李建华的行为给人们以启发,让每个人更多一份对社会、对他人的宽容!         孙瑞灼 福建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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