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岂能借公益之名无限膨胀
2008-04-13 07:28:33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近日,洛阳市所有公交候车亭广告牌和的士候车亭广告牌全部被洛阳市政府征用,换上了第26届牡丹花会公益广告。为此,一些与公交公司签订了广告牌经营合同的广告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4月12日《南方都市报》)。
广告商是买断了候车亭广告牌经营权的,可是,洛阳市政府在免费征用这些广告牌的时候,全然是一副强占强用、不容协商的架势!
政府权力之所以能够底气十足、咄咄逼人地侵犯广告商权利,是因为权力的行使者打出的旗号是“公益”。近年来,公权以公共利益需要的名义肆意侵权的事件时有发生,滥征土地、强行拆迁、违规收费……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一些地方官员看来,公权只要借用公益的名义,就可以凌驾于法律、权利之上,无限膨胀。
诚然,在特定的条件下,相对于个体利益而言,公共利益具有优越性,个体利益要受到公共利益的制约。但是,如果公共利益被放大到可以任意侵犯个体利益的程度,公共利益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和抽象性往往容易成为腐败权力的藏身之所。所以,公共利益需要个体利益作出牺牲时,至少要遵循必要性和比例性这两个原则。所谓必要性原则,是指为了实现公共利益,个体利益必须付出代价,舍此没有别的途径;所谓比例性原则,就是当公共利益需要个体利益作出牺牲时,这种牺牲的代价应当控制在最低限度内,对个体利益的损失补偿应当尽量做到公平公正。
洛阳市政府对于候车亭广告牌的征用,显然没有遵循这两个原则。无数事实证明,当公共利益被无限放大,目的正义失去了程序正义的保障,公权将肆意妄为,个体利益就失去了安全依托,作为个体利益总和的公共利益也成了一副空洞的躯壳。(湖南 彭联联)
广告商是买断了候车亭广告牌经营权的,可是,洛阳市政府在免费征用这些广告牌的时候,全然是一副强占强用、不容协商的架势!
政府权力之所以能够底气十足、咄咄逼人地侵犯广告商权利,是因为权力的行使者打出的旗号是“公益”。近年来,公权以公共利益需要的名义肆意侵权的事件时有发生,滥征土地、强行拆迁、违规收费……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一些地方官员看来,公权只要借用公益的名义,就可以凌驾于法律、权利之上,无限膨胀。
诚然,在特定的条件下,相对于个体利益而言,公共利益具有优越性,个体利益要受到公共利益的制约。但是,如果公共利益被放大到可以任意侵犯个体利益的程度,公共利益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和抽象性往往容易成为腐败权力的藏身之所。所以,公共利益需要个体利益作出牺牲时,至少要遵循必要性和比例性这两个原则。所谓必要性原则,是指为了实现公共利益,个体利益必须付出代价,舍此没有别的途径;所谓比例性原则,就是当公共利益需要个体利益作出牺牲时,这种牺牲的代价应当控制在最低限度内,对个体利益的损失补偿应当尽量做到公平公正。
洛阳市政府对于候车亭广告牌的征用,显然没有遵循这两个原则。无数事实证明,当公共利益被无限放大,目的正义失去了程序正义的保障,公权将肆意妄为,个体利益就失去了安全依托,作为个体利益总和的公共利益也成了一副空洞的躯壳。(湖南 彭联联)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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