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节制的权力把简单问题复杂化
2008-04-26 06:53:35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广东茂名一政府机构在更改名称后,拒绝支付使用原名称签合同的工程债务,并拖欠13年之久。该机构“改了名,换了官,只接债权,不接债务”(4月25日《人民日报》)。
机构更名后的债权债务由更名后的机构或者继续履行该机构职责的机构承受,这在法律上是一个没有任何争议的简单常识。受理诉讼的法院在一审中就是这么判的,但是,同样的一审法院很快就用自己反常的行动颠覆了这一法律常识。法院再审以“二者主管机关不同,不能看作同一法人单位”为由,撤销了一审判决中该政府机构所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
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的再审结果,不是法律的理性,而是不受节制权力的野性使然。不受节制的权力,有一个屡试不爽的手段,就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让一个原本在法理上非常简单的案件,变成一个错综复杂的行政扯皮关系,让当事人在不同行政机构踢来踢去中疲于奔命。
简单问题被复杂化后,对于政府机关显而易见的好处是,看似人人都有责任,实际上没有任何人和任何机构去承担相应的责任。不难想象,即便当事人能够最终胜诉,得到迟到的正义,可这也是千疮百孔的正义,沉重得甚至让当事人无法承受。
法治最基本的一个目的就是要驯服权力,让复杂的权力运转变成简单的权利诉求。问题是,当权力总是能够将简单的法律问题复杂化时,说明法治离我们还很远。
(河南 志 灵)
机构更名后的债权债务由更名后的机构或者继续履行该机构职责的机构承受,这在法律上是一个没有任何争议的简单常识。受理诉讼的法院在一审中就是这么判的,但是,同样的一审法院很快就用自己反常的行动颠覆了这一法律常识。法院再审以“二者主管机关不同,不能看作同一法人单位”为由,撤销了一审判决中该政府机构所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
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的再审结果,不是法律的理性,而是不受节制权力的野性使然。不受节制的权力,有一个屡试不爽的手段,就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让一个原本在法理上非常简单的案件,变成一个错综复杂的行政扯皮关系,让当事人在不同行政机构踢来踢去中疲于奔命。
简单问题被复杂化后,对于政府机关显而易见的好处是,看似人人都有责任,实际上没有任何人和任何机构去承担相应的责任。不难想象,即便当事人能够最终胜诉,得到迟到的正义,可这也是千疮百孔的正义,沉重得甚至让当事人无法承受。
法治最基本的一个目的就是要驯服权力,让复杂的权力运转变成简单的权利诉求。问题是,当权力总是能够将简单的法律问题复杂化时,说明法治离我们还很远。
(河南 志 灵)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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