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女市长魅力榜”强奸民意其实这是一种“权利焦虑”
2008-05-12 07:19:06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中国品牌研究院和“姿格网”近日合作排了一个“中国女市长魅力榜”,按照自己的审美标准(包括形象和服饰等等)对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百强城市”中96位女市长和女副市长进行了排名——这个带着娱乐意味的榜单在网上成为众矢之的,被批评是拿女政治家的权力与美丽作秀,没有从民生视角和工作能力定义魅力,被指责是商业炒作和强奸民意。(5月11日《新快报》)
显然,强奸民意——这顶吓人的大帽子是评比者难以承受的,这些批评也是站不住脚的,是对一次娱乐化、商业化评比不切实际的期待和过度的苛求。
首先,主办方从来就没有假借民意之名进行此次魅力评比,从来没说过自己的标准代表了公众、权威的标准,而是根据自身对魅力的独特理解而排出的榜单,所谓“强奸民意”从何而来?这不是一次官方评比,而是一次纯粹的民间评比——我的评比我做主,他们当然可以设定自己对魅力的评价标准。不错,公众眼中一个女市长最重要的魅力在于廉洁自洁,在于像吴仪那样为公益鞠躬尽瘁,像她那样“将自己嫁给自己国家”——但魅力又是多元的,形象和服饰也是魅力之一,作为一个宣扬品牌形象的机构和一个推广时尚服饰的网站,他们当然有资格、也有理由将此作为魅力评判的核心标准。
个人魅力本无所谓绝对标准,每个人的魅力又各不相同,魅力解释没有霸权,人人可以平等地进行解释。网友如果觉得有必要阐释自身的民生魅力观,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价值标准对女市长们的魅力进行一次评比和排名——完全没有必要批评别人“强奸民意”,人家又没有强迫你认同他们的评选。
当然了,虽然我反对公众对那个“魅力评比”的炮轰,反对其乱加“强奸民意”之类的道德大棒,反对其过分苛求一个商业炒作,但我还是充分理解网友和舆论的这种炮轰的:并非他们缺乏娱乐精神,或者他们没有宽容,这种苛求暴露出他们内心的一种权利焦虑——因为自己手中没有多少权利按照自己的标准对市长的魅力作出评价,他们自然会对那种挂着“市长魅力”牌号的评比生出“强奸民意”的愤慨,焦虑于魅力标准的娱乐化和商业化。
许多国家民间都有这种类似的、娱乐性的政治人物评比,比如媒体对女政治家的服饰和发型进行排名等等,这些国家的老百姓所以习惯把此当做娱乐事件或花边新闻一笑了之,在于他们自己有权对这些官员按自己的价值标准作出评价:不管你媒体怎么评,到底一个女市长在服务公众和工作实践上有没有魅力,在公共治理上有没有魅力,这些最终都得由公众的选票决定,媒体和商业机构的评比那都是扯淡和炒作。手中有权,他们自然能坦然和娱乐地处之了。可在我们的制度语境中,公众似乎缺少这样对官员政绩的评审权,缺少一个由公众主导、以民意评价为核心的政绩评价系统。这种自己没有什么权利用手投票的情况下,当他们看到一家机构评选女市长魅力,那种魅力标准又远离自己的评选标准时,自然会觉得自己的意志被“强奸”了。北京 曹林
显然,强奸民意——这顶吓人的大帽子是评比者难以承受的,这些批评也是站不住脚的,是对一次娱乐化、商业化评比不切实际的期待和过度的苛求。
首先,主办方从来就没有假借民意之名进行此次魅力评比,从来没说过自己的标准代表了公众、权威的标准,而是根据自身对魅力的独特理解而排出的榜单,所谓“强奸民意”从何而来?这不是一次官方评比,而是一次纯粹的民间评比——我的评比我做主,他们当然可以设定自己对魅力的评价标准。不错,公众眼中一个女市长最重要的魅力在于廉洁自洁,在于像吴仪那样为公益鞠躬尽瘁,像她那样“将自己嫁给自己国家”——但魅力又是多元的,形象和服饰也是魅力之一,作为一个宣扬品牌形象的机构和一个推广时尚服饰的网站,他们当然有资格、也有理由将此作为魅力评判的核心标准。
个人魅力本无所谓绝对标准,每个人的魅力又各不相同,魅力解释没有霸权,人人可以平等地进行解释。网友如果觉得有必要阐释自身的民生魅力观,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价值标准对女市长们的魅力进行一次评比和排名——完全没有必要批评别人“强奸民意”,人家又没有强迫你认同他们的评选。
当然了,虽然我反对公众对那个“魅力评比”的炮轰,反对其乱加“强奸民意”之类的道德大棒,反对其过分苛求一个商业炒作,但我还是充分理解网友和舆论的这种炮轰的:并非他们缺乏娱乐精神,或者他们没有宽容,这种苛求暴露出他们内心的一种权利焦虑——因为自己手中没有多少权利按照自己的标准对市长的魅力作出评价,他们自然会对那种挂着“市长魅力”牌号的评比生出“强奸民意”的愤慨,焦虑于魅力标准的娱乐化和商业化。
许多国家民间都有这种类似的、娱乐性的政治人物评比,比如媒体对女政治家的服饰和发型进行排名等等,这些国家的老百姓所以习惯把此当做娱乐事件或花边新闻一笑了之,在于他们自己有权对这些官员按自己的价值标准作出评价:不管你媒体怎么评,到底一个女市长在服务公众和工作实践上有没有魅力,在公共治理上有没有魅力,这些最终都得由公众的选票决定,媒体和商业机构的评比那都是扯淡和炒作。手中有权,他们自然能坦然和娱乐地处之了。可在我们的制度语境中,公众似乎缺少这样对官员政绩的评审权,缺少一个由公众主导、以民意评价为核心的政绩评价系统。这种自己没有什么权利用手投票的情况下,当他们看到一家机构评选女市长魅力,那种魅力标准又远离自己的评选标准时,自然会觉得自己的意志被“强奸”了。北京 曹林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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