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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开一次“学术不端听证会”
  上海交大焊接工程研究所副教授薛小怀被同事杨军举报剽窃本校材料学院硕士生丁杰的毕业论文。今年4月28日,杨军同时收到了上海交大人事处的“聘用合同终止告知书”和材料学院“关于人事聘用关系到期的通知”(7月16日《中国青年报》)。

  薛小怀到底有没有剽窃?焊接所一位退休研究员称剽窃是“铁定的事实,非常典型”,而上海交大人事处提供的一份会议纪要则说薛小怀的行为不是剽窃,而是“学术不端行为”——怎么听怎么像是“白马非马”!

  剽窃者“一解释就没事了”,举报者却丢掉了饭碗,一起沸沸扬扬的事件就这样“内部解决”了。如此“内部解决”是否公平姑且不论,我只想问:论文剽窃之事可以“内部解决”吗?

  一件事情可不可以“内部解决”,首先取决于它是不是内部的事务。涉剽者薛小怀和举报人杨军都是一个所的同事,被剽者丁杰也同属于上海交大。可是,那篇涉嫌剽窃的论文发表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刊物上,绝大多数被欺骗的读者在上海交大以外;而上海交大是一所直属于国家教育部并与上海市政府共建的大学,它是属于上海人民和全国人民的,怎么能说“其他人搅和没有意义”呢?

  2006年5月,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宣告成立。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宣布:对于典型的学术不端事例,将采取进行调研、举行听证会等办法公开审理。很显然,薛小怀涉剽事件就是典型的“学术不端事例”。可委员会已经成立两年多了,还没有公开处理一起“学术不端事件”。相信绝大多数国人都已经忘记了教育部成立学风建设委员会这码事儿了吧?上海交大和薛小怀需要证明自己的清白,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也需要证明自己的存在——那就拿薛小怀涉剽事件开张,来一次“学术不端听证会”,如何? (河南 盛大林)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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