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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与友谊 怎么选择
2008-04-22 09: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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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角一:

  侯嘉芸 女 24岁 零售业

  事件:上大学的时候,我和同宿舍的好友喜欢上了同一个男生。他和我俩都是好朋友,大家的性格很相似,所以常常结伴出去玩,相处久了,也就产生了感情。从本质上来讲,我是个心思细密的女生,我能看得出好友对这个男生有点意思。当我半开玩笑追问她的时候,她也没有隐瞒我。于是我假装惊讶了一下,却没有把自己喜欢这个男生的事情告诉她。其实我的内心不是没有过挣扎,甚至很想和朋友竞争一下,可是看着她娇羞甜蜜的模样,我便放弃了。而且我一直认为,为了一个男生错失一段友情,不值得。

  如果我真的和她成为竞争对手,她一定会对我心存芥蒂,而我们的友谊说不定会就此结束。后来,我开始在他们面前做“红娘”,帮他们牵线搭桥。起初,那男生还有点木讷,还好被我们给“点化了”。几个月之后,他们开始交往,虽然我看在眼里,觉得有点遗憾,但是一点也不后悔。就在毕业前夕,他们还是分手了。尽管两个人都有些难过和不舍,但还是决定不联络。只有我,还拥有三个人之间的友情。

  感触:我不是大家想象的那么大度,我只是在爱情和友情之间做了一个权衡。友情,不会轻易失去,但是爱情,却很容易因为种种原因走到尽头。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是对的。

  评价:权衡轻重,侯嘉芸放弃了属于一个人的爱情,而选择了做一对恋人的朋友。不管她是否忠于自己的内心感受,至少对她来说,结局终究是完美的。

  主角二:

  杨勇 男25岁 驻唱歌手

  事件:我喜欢的女生是我表妹的死党,她小我三岁,虽然不是很漂亮,却是个甜甜的酒窝妹。我俩结识是在我表妹20岁的生日宴会上,第一眼见到她,我就被她吸引了。那时我一直盯着她看,她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对我笑着点了两三次头。在我主动介绍了自己之后,大家成了朋友。第二天,我便打电话给表妹,问了一些关于那个女孩的情况。表妹也是年轻贪玩,铆足了劲要给我介绍“酒窝妹”。所以,我很轻易地就拿到了她的电话号码,开始约她去酒吧听我唱歌。

  之后的几天,她几乎晚晚到场,看得出来,她对我也有点好感。那几天,我每晚必唱几首情歌,看看她有没有什么反应。可就在我下班送她回家的路上,我放弃了原先的想法。聊起家里的情况,她告诉我,她父亲是国外一家知名公司驻华东地区的经理,母亲是一家大医院的主任医师,平均年收入在七十万左右。我看她说的时候轻描淡写,可能不算什么,然而在我听来已经是天文数字了。她是个富家千金,而我只是个穷歌手。我们的生活不管从物质还是习惯上来说,差距都太大了。借着天气不好的理由,我渐渐不让她来听我唱歌,她很单纯,又很听话,便很久没再过来。于是我们的感情还没有开始,就在萌芽中慢慢冷却了。

  感触:现在,她还会常常来酒吧听我唱歌,可我已经能够像招呼朋友一般招呼她了。虽然心里还有一些感觉,但我再不会想要去表达。

  毕竟是没有结果的爱,如果说出来,一定会对双方造成不必要的伤害,那还不如深埋在心底。我相信,与其弄到两败俱伤,不如就和喜欢的人做朋友,那份感情会更持久些。

  评价:生活不是偶像剧,差距其实是很有杀伤力的。杨勇在早早发现之后选择疏离,应该算是一个理智的决定,毕竟如果恋爱之后再决定分手,不一定还能做回朋友。

  [友谊万岁]

  [爱情至上]

  主角一:

  苏梅琳 女 21岁 学生

  事件:有一句话说得没错,所有的女人都是重色轻友的,有了爱情,每个女人都会为了那个男人放弃好姐妹。我们宿舍的大姐融融,刚开学时还天天带着我们去逛街,吃小吃,可一旦和一个叫郑磊的男生谈起了恋爱,就整天郑磊长郑磊短的,搞得大家都厌烦了。

  二姐毛毛更过分,一谈上恋爱就没了踪影,我们所有的聚会她都不参加了,说是要陪男朋友,就连她生日她都要过二人世界,两个人整天黏在一起,都快从我们的视野里消失了。还有网虫小苹果,她可是个网恋高手,可一旦陷落进去,后果也不堪设想。那时候她的白马王子“潇竹”,整天让她魂牵梦绕,一有空就在网上等他。还记得有几次我们打牌打得好好的,QQ的敲门声一响,她就立马不打,飞奔过去聊天,怎么喊都不听。

  我承认我也是一样,现在,我正和高年级的学长恋爱着,只要有机会我们便会呆在一起。自己有什么事情,也会第一时间想与另一半分享,朋友们不是不重要,而是退居次位了。毕竟想想看,能陪自己走完一生的还是我的那个“他”嘛。

  感触:我觉得,其实是女孩爱付出的个性,造就了她们一拥有爱情就断绝友情的习惯。就算恋爱失败后会再回来,可你也不能保证她以后就不再恋爱。再说,绝大多数人终究还是会结婚的,到时候还不是围着老公转,哪还会管朋友怎么样?

  评价:苏梅琳的观点虽然有些偏激,但是不无道理。也许对女人而言,另一半是自己头上的一片天,有了爱情之后,很多东西都会被忽略和放下。为的,只是爱情能永恒。

  主角二:

  李哲 男 33岁 公务员

  事件:我的生活有过一场巨变,一时间就没什么朋友了,只有女友陪伴在身边。这场变故,源于我被一个朋友欺骗。他是我从小玩到大的一个铁哥们,后来我去外地读大学,所以没机会常常见他。不过我们都有网聊,也就并不觉得陌生。

  再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发现他瘦了许多,他说是因为自己忙于外贸生意。那次,他还提到自己在资金周转上有一些问题,想借一点钱,可是那次我没有借给他,不是因为不信任,只是那天刚好把卡丢在了家里。

  一个月之后,他说想请我吃饭,然而那天我刚好有公司聚会。可他说很想见我,有我同事在也没事,我就让他过来了。要知道,男人在酒桌上,推杯换盏之间也就成了哥们儿。那天我们都喝得大醉,他还跟我的好几个同事相谈甚欢,并交换了电话号码。第二天,我主动找他,借给他一万块钱。要知道,在1998、1999年那时候,一万块真的不算少了。他还打了张借条给我,说很快就会还给我。不过之后的一个多月,他就再没出现过。在这期间,女友提醒过我,可我都当作耳旁风。三个月后,我的几个同事陆续找到我,说我的那个哥们儿也问他们借了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块都没还,说是投资,以后分红,还以我的名义作了担保。我蒙了,开始到处寻找这个“朋友”,终于在他邻居的口中得知,他早已经成了“瘾君子”,过着周而复始的诈骗生活。面对朋友,以我的能力一时间也无法弥补。虽然这钱不是我借的,但是这人总是我介绍认识的,可我大多数的朋友都不买这个账,能要钱的要钱,不能要的就在背后中伤我,疏远我。女友为了我也背了不少骂名,甚至有人说我的那个所谓“死党”,是她表哥假扮的。对此,她没有过多的抱怨,只是一边劝我放宽心,一边努力工作,帮我存钱。

  感触:在我最艰难的时候,朋友不一定能够理解我,但是女朋友却可以包容我,支持我。所以,我觉得爱情是一种很可贵的感情。它会让两个完全不相干的人,愿意为对方无条件地付出所有,无怨无悔。

  评价:可以共患难的感情,才算是真正的爱情。李哲的女友能坚持到这一步,证明两人的感情已很深,又怎会不长久呢?禾如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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