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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伤老赵疑犯被逮捕 还涉嫌疲劳驾驶问题车辆
  本报讯 昨天下午,记者从南京市栖霞检察院获悉,在南京栖霞区宁栖路甘家巷路段因逃避酒精测试,驾车撞伤交警赵宝成的犯罪嫌疑人陆某,已被栖霞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过检察机关的详细审查,查明今年2月29日19时50分,犯罪嫌疑人陆某醉酒后,驾驶“昌河”微型普通客车,沿老宁栖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甘家巷路段,身着反光背心、手持闪光指挥棒执勤的民警赵宝成和辅警胡清山示意其停车检查时,陆某因醉酒驾车、严重疏于观察,车头撞倒胡清山和赵宝成,又与迎面行驶至此的中巴车相撞,造成赵宝成、胡清山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而交警赵宝成被送至医院抢救,其损伤经法医学鉴定,已构成重伤。

  在陆某的供述中,记者了解到,陆某当天除了醉酒驾车外,还属于疲劳驾驶。陆某供述,他是当地一化肥厂的工人,2月28日晚上值晚班,29日早上8点下班,当天一直没有休息,晚上5名男同事约好一起聚会,在栖霞区一菜场旁的一个小饭店里,晚餐时5人共喝了两斤白酒,陆某一人就喝了一玻璃杯白酒,约半斤。饭后,他驾车回家,结果发生了这样的事故。陆某承认,因当时饮酒过量,白天又没有休息,出事后下车才发现躺在地上的是交警。经检验,陆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20mg/100ml。而按规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为饮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即为醉酒驾驶,很显然,陆某醉酒程度相当严重。

  据介绍,陆某的这辆车是他从一朋友处花了2000多元买的二手车,年检有效期至2006年7月,车辆安全技术也不合格。陆某于肇事当天被拘留后,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详细搜集固定证据,于3月6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陆某,栖霞检察院快速审查案件并提审犯罪嫌疑人,于受案当日即对陆某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表示,陆某醉酒驾车撞伤两名执法人员并导致一人重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酒后驾车、无牌证驾车等恶劣情节历来为交通肇事案件频发的诱因,属从重处理的范围。

  (关新渺  梅建明)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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