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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申报监管更严了
2007-08-29 07: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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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网消息]



  年内,国内年度扣缴个人所得税款80万元以上的单位,都要纳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在《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推行两年多以后,国税总局进一步敲定这项工作在全国推行的时间表。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就此公布了相关通知。而其中也提到,高收入行业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个税完税证明也将全面发放。

  撰稿 管小峰 韦珊珊 徐晓风

  个税全员全额申报范围扩大

  记者昨天从国税总局网站上看到了这一通知。据我省税务专家介绍说,这个通知其实主要是针对个税扣缴义务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工作单位的,但与个人纳税者也有很大关系,表明国家在个税征缴问题上正在逐步收紧。目前国内如北京等部分地区已率先实行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这次国家税务总局则明确要求,2007年底前,国内年度扣缴个人所得税款80万元以上的单位,要纳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2008年底前,年度扣缴个人所得税款30万元以上的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2009年底,国内要全面实现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

  有关人士解释说,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是针对单位开展的,其含义是指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的任何公司、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个体户和个人都有义务向税务机关提供所支付对象的相关信息。

  高收入行业重点监管

  该通知同时强调,国内各级税务机关将加强对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评估和检查,特别是对当地高收入行业、人均扣缴额明显低于同行业水平、代扣代缴零申报户等单位,应作为今后个人所得税评估和检查的重点。税务部门应分析其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关注其有关银行账户、往来款项、职工福利等信息。也就是说这些单位如果想在收入上“做手脚”,将遭到重处。

  每人都能拿完税证明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一些代表和委员提出税务机关开具完税证明的建议和提案,纳税人对此呼声也很高。对此国税总局表示,从明年起,税务机关应向实行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单位的每个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而据记者了解,此前南京地税部门早已经向纳税人寄送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地税专家表示,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是个人收入的重要佐证,能为纳税人在办理购房贷款、事故赔偿、保险理赔、出国留学、出入境等相关事项时提供合法、有效的信用证明。因此,市民应注意完税凭证的收取和保管。如未收到也可以到税务部门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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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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