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新闻>>国内
公安部针对流动人口推“老乡警察”
2007-08-21 07:17:27
发表评论
】【打 印】【关 闭
  [扬子晚报网消息] 公安部昨天透露,在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地域特点明显的地区,要积极试行“外警协管外口”的做法,即流动人口流出地公安机关派驻民警到流入地协助管理流动人口,这些民警被流动人口俗称为“老乡警察”。公安部要求,有条件的城市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要推行弹性工作制,延长办证时间,简化办证程序,实行“一站式”办证服务,方便暂住人口登记办证。按照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强化重点场所、行业、部位的管控,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制度,并落实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根据辖区出租房屋分布、治安状况、管理力量配备等实际情况,推行出租房屋旅业式、小区式、委托式等管理模式。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据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相关新闻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 邮编:210005 热线电话:(025)96096 传真:(025)86854772
江苏扬子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制作运营 经营许可证:苏ICP证-030123
扬子晚报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翻录或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