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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治理群租再出新招 朋友也不能合租一间房
2007-08-29 07: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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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网消息] 上海治理群租再出新招,上海市房地局前天表示,该局近日下发通知,对2005年版的《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进行增补,新增一些制约“群租”的新条款,如人均承租面积必须符合标准,业主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等。

  根据新条款,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出租给家庭居住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不分门进出的客厅、厨房间、卫生间等均不得单独出租。住宅小区居住房屋出租或转租给单位用于员工宿舍的,也应该符合上述标准。(据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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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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