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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烈士陵园
2007-08-18 0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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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网消息] 省民政厅发布《江苏省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即日起,全省民政部门管理的至少86处烈士陵园将免费对公众开放。这些陵园包括无锡、镇江、苏州、常州、扬州、南通、泰州、盐城等地的县(区)级以上的烈士陵园,宿迁的苏北大战纪念馆,以及其他革命烈士纪念堂馆、纪念塔、纪念雕塑等建筑物。而公众熟悉的南京雨花台烈士陵园、徐州淮海战役纪念馆由于不属于我省民政部门管理,不在此次免费开放之列。

  根据《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范围内的土地。散葬烈士墓地,因经济建设需要经批准征用的,应由当地政府和建设单位与烈士亲属协商解决。非烈士的骨灰不得安放于烈士骨灰堂。

  (冉隆江 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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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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