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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上规模须设农民工学校
2007-08-20 07: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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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网消息] 淮安市建工局向全市建筑业企业发出通知,10月1日起所有在该市施工并达到一定体量和造价的建筑工地,都要设立农民工业余学校,为农民工就近参加文化和技能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凡不按要求设立民工业余学校的工地,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无权参加省、市质量安全标准化(文明)工地的申请和相关质量评优。这些农民工业余学校将主要负责农民工的业余学习、业务培训工作。(蔡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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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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