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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人知道三大“高温权益”
2007-08-02 0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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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网消息] 时值炎夏,热浪滚滚。劳动保障部门为此发出提醒,劳动者在高温季节的三大权益,用人单位不得侵犯(8月1日《文汇报》)。

  何谓三大“高温权益”?现在我们知道,这三大权益是指:一,停工不能停薪,减工时不能减工资;二,高温作业中暑属于工伤;三,高温津贴不得计入最低工资。问题是,倘若在劳动者中开展一次摸底调查,又能有多少人知道这三大权益、并真正享受到了这些权益?

  实际上,每年夏季来临,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都要出台相关文件。然而,由于此类文件在很大程度上只是表明了政府部门的一种姿态,对用人单位并不具备法律强制执行力,故而“高温权益”在很多地方被束之高阁,对劳动者来说徒有其名,成了难以充饥的“画饼”。

  也正是因为缺乏刚性的法律约束,“高温权益”给多给少,给谁不给谁,全由老板的“脸色”来决定,在很多人那里,“高温权益”成了一种施舍或恩赐,成了单位的“良心活”。

  三大“高温权益”怎样才能不成为“画饼”?我以为,不再以“文件”的形式强调,而是像对待最低工资标准那样认真对待,加大与此相关的立法进程和立法力度,尽快从法律层面上对“高温权益”予以强制性界定,并实在地弄出几个轰动性的案例来——这样才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湖北 梅 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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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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