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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收编”变成了“收钱”
2007-08-06 07: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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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全市数万流动废品回收人员将逐步被收编管理。被“收编”的“收买佬”要一次性缴纳250元工具车改造、服装等费用,每月还要缴30元管理费(8月5日《信息时报》)。

  笔者认为,“收编”的用意和效果可能都不会差,但是,所谓的工具车改造、服装费其实是不值几个钱的,起码看起来不值250元。其次,每月30元的管理费到底是怎样“管理”的?除了管理人员规定的一些规章制度,除了收编的收购人员“基本上不会被交警阻拦”,除了为收编人员建立档案之外,笔者实在看不出来还有多少“管理”的味道。既然收编后的人员成为“正规军”了,可有相关津贴,可有保险金?似乎都没有。而且,这种收费又没有什么依据,那么,这些费用是不是一种变相收费?

  方便市民,整洁城市……既然这样一个依靠自身辛劳造福城市的群体具有这么大的社会作用,可否由负担城市管理职能的政府为他们“收编”、管理埋单?哪怕收点押金,也比直接收钱好。“收编”可不能成“收钱”代名词啊!     (河南 狄书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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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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