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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公共信息来牟利,后果很可怕
2007-08-18 07: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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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9时许,郑州暴雨如注,导致至少2人死亡,6人受伤。然而,大部分市民却没有接到暴雨预警。据悉,该省灾害预警短信被河南省气象局下属的河南华云公司垄断,而该公司制定规则谁交费就先给谁发送(8月17日《新京报》)。

  华云公司解释说,这是发送技术的限制与交费者需求的迫切。这算什么理由?技术上根本就没有任何难题,而交费即需求迫切更是“滑稽”——在危及生命与财产安全的预警信息面前,没有人是信息的无关者。

  难道及时用手机短信免费播报预警是幻想?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广东湛江“大暴雨要引发大地震”的谣言无端生起时,权威部门的辟谣短信以每小时50万条的速度发送给每个手机用户,平息了这场谣言——这些短信就是免费的。

  对预警信息收费的做法,尤其是在突发性重大灾难面前,依然坚持收费才有知情权的做法,实际上是混淆了权利义务关系,把自身应当承担的义务当成了牟利的权利。作为气象局下属的部门,其首要责任是满足公众的公共需求,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这是一个公共服务部门最基本的责任。如果,这样一个部门存有牟利的冲动,那就是一种违背职务的出轨。

  对于公众来说,气象部门的牟利性出轨带来的结果是知情权的商品化。作为已经通过纳税支持了财政的公众,具有对危及自身安危信息的知情权。这种权利是公众的天然权利,他们并不需要通过再次付费去购买。如果只有付费才能收预警,对于付费者来说,多花了冤枉钱,对于没付费者来说,他们失去了应有的权利。

  在信息社会,信息可以是商品,但属于公共信息的资源决不能成牟利的“奇货”,否则后果很可怕——郑州事件就是一个沉痛的教训。(江苏 李怀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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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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