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公积金贷款如何还
2008-05-10 00:46:15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结婚前,男方以公积金贷款买房,交付时约定男方占七成女方占三成;女方后与丈夫性格不合想离婚。她现在想了解离婚后丈夫对小孩的抚养费的支付问题以及房产的贷款如何偿还的问题?
王女士因与丈夫性格不合想离婚。由于现有一女儿,离婚后她想争取女儿跟随她(她丈夫本来也无意要孩子),她想了解离婚后她丈夫就抚养费的支付有没有最低或最高标准?支付的期限怎样?
王女士和丈夫于2003年10月以他们俩的名义共同购买一套房屋,并于当月在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丈夫个人名义办理了公积金贷款;04年10月房子交付时去房管所办理房产证,要他们必须签定一份协议,丈夫要写他70%,她30%。后来他们在2005年6月领了结婚证。王女士想了解此房产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是不是真要按协议他70%她30%?如果能证明此房产的贷款是他们共同偿还的(现在还欠贷款3万多),是不是能对半分?
针对王女士咨询的问题,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晓明和卢敏认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给付的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有上大学等特殊情况的根据特殊情况确定。关于房子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属一方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根椐王女士所说的情况,她和丈夫签有一份协议,约定他占70%,她30%,如果无其他另外约定,则她对此房的产权按原约定处理。
王女士因与丈夫性格不合想离婚。由于现有一女儿,离婚后她想争取女儿跟随她(她丈夫本来也无意要孩子),她想了解离婚后她丈夫就抚养费的支付有没有最低或最高标准?支付的期限怎样?
王女士和丈夫于2003年10月以他们俩的名义共同购买一套房屋,并于当月在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丈夫个人名义办理了公积金贷款;04年10月房子交付时去房管所办理房产证,要他们必须签定一份协议,丈夫要写他70%,她30%。后来他们在2005年6月领了结婚证。王女士想了解此房产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是不是真要按协议他70%她30%?如果能证明此房产的贷款是他们共同偿还的(现在还欠贷款3万多),是不是能对半分?
针对王女士咨询的问题,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晓明和卢敏认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给付的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有上大学等特殊情况的根据特殊情况确定。关于房子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属一方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根椐王女士所说的情况,她和丈夫签有一份协议,约定他占70%,她30%,如果无其他另外约定,则她对此房的产权按原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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