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来,武进出现一种新型信用卡犯罪案件:一名犯罪分子先是向银行打电话将他人的银行卡注销,之后,随即办理新卡并要求银行邮寄到指定地点,再根据刷卡提现的信息广告,用新卡非法提取现金近4万元。警方表示,犯罪分子对受害者的身份资料和信用卡开户资料十分清楚,且对银行信用卡知识十分了解,作案手段十分老练,诈骗的形式十分新颖。与以往银行卡诈骗犯罪相比,其犯罪手法不易引起警觉,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市民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证件、银行卡号及密码等。
昨日,武进警方的办事民警介绍,5月29日,武进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潘某报案称,其正常持有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被他人在武进牛塘刷卡提现3.8万元。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迅速开展行动,分别对相关人员和场所进行调查。民警调查后发现:5月20日,有人以电话形式向银行把潘某的银行卡销卡,并随即办理新卡,让银行邮寄到指定地点。5月24日收到卡后,随即根据媒体上牛塘某建材经营部关于可以提供刷卡提现的广告信息,此人与该经营部庄某联系,并于当天中午至该经营部所在地湖塘某大厦,利用所申领的信用卡和伪造的潘某身份证分两次刷卡提现3.8万余元后,迅速逃离。
6月28日下午,武进区公安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武进支行特地组织召开了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辖区内各银行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布置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活动。警方表示,希望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查处银行卡违法犯罪案件。同时,警方提醒市民:
1.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不要在网上随意填写个人重要资料,防止不法分子借问卷调查的方式,骗取您的相关资料;
2.信用卡要妥善存放,最好与身份证分开存放,不要在卡背面填写密码,避免证、卡和密码同时遗失而遭他人冒用;
3.密码和卡号不要轻易示人,最好定期更换密码,因为犯罪嫌疑分子只要知道密码和卡号,即可提走现金,ATM机上的回单也不可随即丢掉,因单上有卡号信息。
4.操作时注意ATM机上是否有摄像头等多余“装置”,“吃卡”及卡丢失后要及时挂失、更改密码,不要轻易相信“紧急通知”和“公告”,以防受骗。
5.在公共场所消费时,收银员还卡后要仔细验收,以防掉包。
6.不要在网上转账,不要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上网转账,不得已在网上转账,要尽可能缩短过程,经常性地查毒;在转账之前,一定要对网上银行的真伪进行辨别,养成定期对账的好习惯。
(武公 战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