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收费须亮“两证”
2008-07-07 19:25:43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本报讯 在近日举行的“常州教育改革开放30周年”新闻发布会上,常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定新对外表态,教育部门将坚决清理和纠正乱收费行为,中小学将施行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和“亮证”收费,一旦发现违规收费行为,该校负责人将被“一票否决”,而违规收费的民办学校下一年度招生计划也将被削减,直至停止该校招生并取消其办学资格。
今年,常州市教育部门将进一步健全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坚决清理和纠正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同时对中小学校收费工作实行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制,层层签订规范收费承诺书,收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实行教育收费“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另外,学校收费严格实行“两证管理”,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和亮证收费,严禁各单位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标准收费或扩大收费范围,严禁未经允许收费举办各种夏令营、兴趣班和补习班,严禁自定捐资助学收费标准并与入学入园挂钩,严禁设立账外账和私设小金库。
对违规收费的学校,除取消该校和该地区评优达标或荣誉称号外,还将实施全额没收违规收费,并专项用于帮困助学;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进行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削减有违规收费的民办学校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直至停止该校招生并取消其办学资格。
(张战斗 肖蔚)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网
移动用户发88到10658500800订阅“新华日报手机报”;发YZWB到10658000订阅“扬子晚
报手机报”,3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