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实现为低保对象设定的目标
2008-07-09 18:59:15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昨日,记者从常州市民政局获悉,今年上半年,常州全市困难群众低保、重残人员对象实行应保尽保,“三无”对象等人员的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健全,其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低保对象每天生活费不低于1美元,促进了社会和谐。
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常州全市实现了低保对象每天生活费不低于1美元的目标。四城区按照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省政府改善民生十件实事苏南地区城乡低保标准不得低于330元和210元的要求,于1月1日和4月1日两次提高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达到340元;各辖市、武进区政府也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进行了提标。目前,城市低保标准金坛市、溧阳市达到了330元(溧阳市7月1日起提标为330元),武进区为320元(该区拟推进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方案已报区政府正在研究之中);农村低保标准武进区、新北区达到260元,金坛市、溧阳市达到210元。天宁区、钟楼区及戚墅堰区实行了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上半年全市共保障城乡居民34239户、69437人,累计发放保障金5877万元,保障人数占总人口的2%。其中,保障城市居民11987户、24175人,月人均补差204元;保障农村居民22252户、45262人,月人均补差108元。
建立了重残人员低保制度,对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按低保标准100%给予生活救助。上半年全市共救助重残人员4686人,发放生活补助金281万元。扎实开展多方面、多层次的医疗救助,继续实施住院医疗救助,大力推行门诊救助,深化慈善大病救助,上半年全市医疗救助城市困难群众1087人次,救助金额164万元,资助特困居民(包括低保对象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17972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金额231万元;救助农村困难群众2990人次,救助金额582万元,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53965人,资助金额202万元。另外,还在慈善医院成立了血透中心,以解决困难家庭尿毒症病人的就医问题。
另外,还落实了“三无”对象供养标准的年度增长机制。从1月开始,全市集中供养的“三无”对象供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80元;分散供养的“三无”对象、麻风病人供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8元。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均达到省定标准(集中供养年人均3000元、分散供养年人均2600元),全市集中和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分别为年人均3545元和2809元。
(郭祥九 马奔)
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常州全市实现了低保对象每天生活费不低于1美元的目标。四城区按照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省政府改善民生十件实事苏南地区城乡低保标准不得低于330元和210元的要求,于1月1日和4月1日两次提高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达到340元;各辖市、武进区政府也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进行了提标。目前,城市低保标准金坛市、溧阳市达到了330元(溧阳市7月1日起提标为330元),武进区为320元(该区拟推进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方案已报区政府正在研究之中);农村低保标准武进区、新北区达到260元,金坛市、溧阳市达到210元。天宁区、钟楼区及戚墅堰区实行了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上半年全市共保障城乡居民34239户、69437人,累计发放保障金5877万元,保障人数占总人口的2%。其中,保障城市居民11987户、24175人,月人均补差204元;保障农村居民22252户、45262人,月人均补差108元。
建立了重残人员低保制度,对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按低保标准100%给予生活救助。上半年全市共救助重残人员4686人,发放生活补助金281万元。扎实开展多方面、多层次的医疗救助,继续实施住院医疗救助,大力推行门诊救助,深化慈善大病救助,上半年全市医疗救助城市困难群众1087人次,救助金额164万元,资助特困居民(包括低保对象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17972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金额231万元;救助农村困难群众2990人次,救助金额582万元,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53965人,资助金额202万元。另外,还在慈善医院成立了血透中心,以解决困难家庭尿毒症病人的就医问题。
另外,还落实了“三无”对象供养标准的年度增长机制。从1月开始,全市集中供养的“三无”对象供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80元;分散供养的“三无”对象、麻风病人供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8元。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均达到省定标准(集中供养年人均3000元、分散供养年人均2600元),全市集中和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分别为年人均3545元和2809元。
(郭祥九 马奔)
编辑: 来源:扬子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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