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扬子晚报网>>扬子经济时报>>常州新闻
女职工生育营养费上调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常州市医保中心获悉,参加常州市区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营养费将有所上调,调整后的生育营养费为327元/人。
  据了解,常州目前参加企业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有近24万人,医保中心平均每月要为近500名生育女职工支付生育保险待遇。为提高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从今年7月1日起参加常州市区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后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41元/人,达到327元/人。常州市区企业职工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费每年均按照上一年全部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变动进行调整,每年7月1日起调整。
  (薛翔 吴飞 胡林)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网
移动用户发88到10658500800订阅“新华日报手机报”;发YZWB到10658000订阅“扬子晚报手机报”,3元/月。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