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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交通事故就近理赔

  预计在下月底,常州市区内第三家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将正式建成。这意味着常州市区内将形成三公里范围左右的轻微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网络。在常州市交通事故处理大队昨天上午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相关负责人还对外披露了常州自行协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模式一年来的运行情况以及对“理赔中心”首次出台的相关规定等予以公布和作出详尽解答。
  轻微事故半小时内解决
  常州市自去年下半年起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机制,两家市区内定点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至今已先后受理各类交通事故两万起,自行协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模式已逐渐被广大驾驶员知晓和接受,且作为事故处理的一项重要方式逐渐深入人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
  常州市交通事故处理大队副支队长李文良告诉记者,事实上在去年7月10日,常州市区的三里庵、中凉亭两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就开始正式运行。据统计,近一年来,两个服务中心共受理轻微交通事故25566起,处理的物损事故案件中,因单车损失超过2000元的,由驻点民警审核并出具事故认定书的共有3580起。据了解,常州推行的“一站式服务”大大节约了事故当事人为处理物损交通事故,在保险和事故处理部门之间来回奔波的时间,较大程度地方便了群众,也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拥堵,提高了道路交通的运行效率。
  该大队滕小丰中队长告诉记者,服务中心通过“110”及各交巡警大队接警平台及各保险公司报案台,对事故现场处理适时导向,引导符合条件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前往服务中心处理事故和商谈索赔问题。从登记、定损、定责等全过程看,一起交通事故一般只需15—30分钟就能完成,大大减少了保险理赔和事故处理的等候和办理时间,也基本消除了当事人对保险理赔的后顾之忧。
  三家理赔中心下月成网
  据介绍,去年以来,常州市区交巡警大队受理的交通事故总量明显减少,当事人自撤事故现场并到服务中心处理的数量正在逐渐上升,目前两中心日均受理轻微交通事故100多起,占市区交通事故总量的30%-40%。
  然而随着机动车的日益增长以及常州高架道路的即将开通,龙江路通车,常州西环事故量将会有增加,而离西环稍近的中凉亭服务点每天接待处理六十多起轻微交通事故,已渐趋于饱和。滕小丰中队长表示,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进一步完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网络,该支队与常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在常州西环进行了选址,即位于怀德南路上花园汽车站西两百米处,现已开始建设,初定拟在8月底完成第三处服务中心建设,满足西环轻微交通事故处理的需求。
  如此一来,常州市区范围内即将形成三公里范围圈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网络,常州市民在市区发生事故后,在三公里范围左右完全能够选择一家就近的理赔服务中心处理轻微交通事故。
  已查处骗保案件13起
  滕小丰中队长说,两大服务中心的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较短的时间内察看车辆的实际损坏状况,科学定损,避免了汽车修理厂先期介入和当事人恶意扩大损失、骗取保险金情况的发生。同时,也节约了保险企业的人力查勘成本。
  据了解,自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运行后,一些不法分子采取制造假事故、扩大事故损失等手段骗取保险金。至今,两个服务中心民警审核事故92起,已查处骗保案件13起,为保险公司挽回经济损失7.5万余元。 
  作为对原有事故处理模式的一次重要改革,常州推行自行协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的模式也出现了诸多问题,为此,常州市交通事故处理大队昨天对外发布了《常州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工作规定》,防范服务中心道德风险,打击骗保、诈保违法犯罪分子。
  根据规定,常州今后将实行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登记制度,同时设立首问接待柜台。对于不符合自行协商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人员将和驻点民警根据具体情况,共同告知当事人应如何处理;对依法到服务中心进行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所有事故车辆的定损工作必须在服务中心完成,服务中心驻点汽修厂专门提供场地供车辆拆检定损使用,并予以免费拆检;如当事人要求4S店或其他汽修厂拆检的,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4S店或其他汽修厂人员携带相关工具到服务中心进行拆检,直至定损完成。
  就规范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方面,规定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程序进行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驻点民警将一律不予出具事故认定书,否则,将以违纪处理。服务中心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将一律加盖服务中心条形章。”此外,还要求驻点民警加强对自行协商处理的轻微事故的审核,尤其是保险公司定损人员提出疑义的事故以及需出具事故认定书的事故,并按规定建立审核台账。对单车损失超过两千元的事故,未能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的,定损完车辆需先离开服务中心的,驻点民警将提前介入,加强对事故真伪性的审核。

          快处快赔问答
  ■“快处快赔”只针对单车损失2000元以内的事故,如果到服务点才知道损失超过2000元,怎么办?
  解答:这种情况下,轻微交通事故有一方以上车辆损失超过2000元,需要按照商业保险条款规定办理索赔的,由服务点驻点民警按照简易程序作出《事故认定书》,再进行商业赔偿部分的保险索赔。
  ■如果无责一方就是不愿意到理赔服务点,怎么办?是不是算对方逃逸?
  解答:必须重点提醒的是,如只有有责一方当事人前往服务点,且不能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等资料、保险公司无法查证交通事故基本事实的,则不能向保险公司办理有关保险索赔手续。因此,当无责一方当事人因故不愿到服务点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应迅速到达现场路段对事故进行查勘。或者向警方报案,事故对方如果接电话,并在警方催促下到服务点,就不算逃逸,如果对方留的是虚假信息,或者催请不来,公安机关将按照逃逸事故立案侦查。
  ■事故后,车辆动都动不了,根本没法移离现场,怎么办?
  解答:事故车辆不能移动且影响交通的,要向公安机关报案,等候处理。
  ■单方事故也要去服务点吗?
  解答:不用。《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车辆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坏的,可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按保险公司指引处理。能够移动车辆的,应将车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点。
  ■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没有撤离现场,会受什么处罚?
  解答:交巡警部门将从维护公共通行权和保护当事人交通安全的角度出发,对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撤除现场恢复交通的,依法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如果核查到当事人有其它违法行为的(如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等)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一并进行处罚,交通事故由民警按简易程序处理。
  ■怎么才算不撤离现场?
  解答:目前常州的主干道上设置了交通监控系统,公安交巡警部门通过监控发现道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将通过报警电话或车辆资料所登记的电话联系当事人,指令其撤离现场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告和自行协商处理。还有就是民警到达现场,如果不听指令撤离的,就会视为不撤离现场。
  ■如果当事人不肯快处快赔,怎么办?
  解答:如果当事人放弃自行协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权利的,公安交巡警部门将视为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和成因有争议,即迅速指令民警到场处理,依法扣留肇事机动车,由辖区交巡警大队依法立案,按一般程序要求对当事人、证人进行调查询问,对事故车辆进行委托检验,待检验结论出具后且各方对结论无异议时,再依法放行车辆,查明事故所有事实后作出责任认定及相应的处罚。
  ■夜间发生事故或者事故中有外地或外省车,怎么办?
  解答:在夜间21时至次日凌晨6时,或者在外省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的车辆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迅速撤除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立即向车辆保险公司报案,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办理理赔手续,或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等候交通巡逻警察处理。
  ■在事故现场,无责方不肯留下真实资料,并且不肯去服务点,怎么办?
  解答:有责方先把车移至路边然后报警,车辆损失出险按“车辆损失险”办理。
  ■现在交强险的年缴费都要与交通事故挂钩了,那无责事故会否影响下一年的保费额?
  解答:从7月1日起,交强险的保费额与交通事故赔付“单挂钩”。
  如果一年只有一次责任事故,下年保费不升也不降;如果有两次或以上,下年保费就要升10%;如果一次责任事故都没有,就下降10%。需要提醒的是,无责事故虽然也会记录,但是不会影响到下年保费的。
  ■如果在快处快赔中,当事人对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有异议的,如何处理?
  解答:在快处快赔中,保险公司与当事车主之间因定损价格产生争议的,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地依法设立的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定损。交轩  郭靖宇  肖蔚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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