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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办初中仅限报一所

        本报讯  2008年苏州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民办初中和6所体制改革学校的报名、面试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日前有不少读者家长们也纷纷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咨询报名的操作方法。记者专门向苏州市教育局进行了详细了解。


  公、民办初中报名条件


  由于今年公、民办初中于7月8日同一天进行报名,学生及家长该怎么操作呢?据了解,小学统一办理毕业生信息上报后,定于7月8日采取公、民办初中同一天报名,且仅限报1所学校。


  公办初中报名:1、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根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到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报名时携带房产证或房卡、户口本、小学毕业证书、素质教育报告单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副表存根联等材料。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到户口所在地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3、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由所属市、区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集中安排”的原则,于7月底前统一分配的到有关公办初中。


  民办初中报名:小学毕业生要求到民办学校就读的也于7月8日到学校报名,苏州立达中学、平江中学、草桥实验中学、振华双语实验学校、高新区文昌实验中学和工业园区星海实验学校等6所学校,每位学生限报1所学校。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小学毕业证书、素质教育报告单、三好学生证书和各类获奖证书、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副表存根联等。


  民办校不得笔试


  苏州立达中学、平江中学、草桥实验中学、振华双语实验学校、高新区文昌实验中学和工业园区星海实验学校等学校是江苏省教育厅批办的6所体制改革学校。2008年,以上学校招生总体思路是:民办学校和体制改革学校招生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市教育局指导下,实行独立招生。各校招生时间也将做到四个“一致”,即“发布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的时间一致、报名时间一致、面试时间一致、录取时间一致”。


  市教育局一再强调,民办学校和体制学校不得采用笔试或变相笔试的方式选拔学生。民办初中学校的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生计划数的不得进行面试入学,采取等额直接录取的方法;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的可以通过面试录取的办法。6所体制改革学校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推荐”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记者了解到,城区的立达中学、平江中学、草桥实验中学、振华双语实验学校等4所学校,各将学校招生计划的25%,按照2007年9月15日六年级在籍学生数的比例分配到沧浪、平江、金阊3区的小学和市直属小学。小学根据学生意愿推荐并公示,由相关区教育文体局和市教育局逐级审核,被“推荐”学生不再参加学校的“面试”,也不得报名参与其他学校的录取。高新区文昌实验中学和工业园区星海实验学校则在所属区教育局指导下操作。参加民办学校面试、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市、区教育局根据小学毕业生合法固定住所按施教区,与其他未报名的小学毕业生一起分配到所属公办初中就读。 (徐慧 顾秋萍)

 

编辑:  来源:扬子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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