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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火灾事故高发
  进入高温季节,机动车火灾事故呈高发态势。7月5日至7日三天内,苏州境内接连发生三起机动车火灾事故,其中一起涉及公交车辆。苏州警方昨日发布信息提醒广大车主,此类事故的频发严重威胁到公众的出行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
  据消防部门统计,2007年苏州市共发生起机动车火灾事故133起,其中电气故障引发的自燃事故70起,车内易燃品引发的火灾50起,两项合计占总数的94.3%;另外,发生在7、8、9三个月的机动车火灾48起,占了机动车火灾事故总数的36.1%。
  据消防部门和警方的分析,该类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机动车在高温环境下长时间连续工作存在安全隐患。发动机等主要部件在炎热的环境下长时间持续工作会产生高热,其附近电线的外表绝缘皮容易老化脱落,遇到燃油滴漏等情况极易引发自燃事故。同时,机动车在高温天气下运输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二是部分驾驶员防范事故意识不足。随着私家车逐年增多,驾驶员成分呈多元化发展,一些驾驶员对汽车保养不及时,由于燃油泄漏、线路故障、汽车长途超负荷装载等原因导致机动车自燃。另外,在机动车阳光直射处放置香水、液化气体打火机等易燃易爆品也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原因。
  警方提示开车的驾驶员:专业运输单位要加强车辆管理制度、车辆保养、消防设施配备等情况的检查,落实夏季车辆管理方案、自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驾驶员培训等工作。对易发自燃的危险品,要禁止在高温时段上路运输。所有车辆要有针对性的检查油、电管线,老化的要及时更换,定期检查随车的灭火器是否有效,一旦发生机动车火灾事故,要快速反应,快速处理,避免因处理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彭 昊)
编辑:  来源:扬子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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