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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售药有了“紧箍咒”

  10日,记者获悉,苏州市药品市场监督处对辖区内18家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检查人员主要检查网站的合法性及网站提供的药品信息的真实性,网站各项制度和措施的制定、执行情况,特别是网站药品信息的来源、审核、采集、编辑及批准发布等一系列流程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发现,一些网上销售的药品根本没有取得审查批准文号。


  据悉,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整治互联网违法发布虚假信息销售药品行为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严厉打击互联网站销售不合格药品,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据调查,一些互联网站违法提供药品信息服务和药品交易服务问题日益突出,有的公然在网上销售假药,严重危害公众用药安全,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目前,网上药店的用户主要集中在18-35周岁这一年龄段,使用网络购药功能的消费者普遍非常熟悉网络购物,正规、有保障是他们敢于网络购药的前提,优惠的价格因素是刺激购买行为的主要动机,便捷的送货方式也满足了部分消费者足不出户的购药需求。由于网上药店与传统实体药店相比减少了店面租金和人员开支等成本,价格比实体药店更具竞争优势。然而很多消费者却并不知道如何识别网上药店的真假。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在网上购药首先要验证网站合法性,看其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上有没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如果没有,不能和其交易。同时要理智对待药品广告,在没有医嘱的情况下不能盲目服药,一旦吃错药或药不对症、剂量不足或过量、服用方法不对,都容易产生不良反应甚至危及生命健康。另外,还要注意不要在网上买处方药。作为个人消费者,在网上购药时,只能购买安全性较高、疗效确切、毒副作用小、质量稳定的非处方药,而处方药必须凭处方才能销售,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服用。    


  从检查组随机抽取的药品资质检查情况来看,被查单位能够对其发布的药品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有效控制,但也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如未在网站的主页显著位置标注《互联网药品信息资格证书》的编号;一些网站发布的药品信息具备药品广告特征,但未取得广告审查批准文号;部分网站负责人未取得省局培训资格证书。针对上述问题,检查人员要求相关企业按期改正,并当场发出《行政建议书》10份。按照《行政许可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等规定,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审查工作中,严格审批程序和验收标准,把申请单位提交的关于保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来源真实、合法以及互联网药品交易安全的制度和措施等作为审查工作的重点,从严审查。


  同时,加大对已获得批准网站的监督检查力度,凡是违反《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网站,应立即责令其整改,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苏州市药品市场监督处将对辖区内的企业未经审批擅自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检查力度,一经发现违法网站,立即按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的规定处理,针对目前部分综合性门户网站为“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邮寄假劣药品网站”提供链接的现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重点加大对辖区内影响范围大、公众浏览频率高的综合性门户网站的监督力度,通过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以网上发布的信息为线索,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的窝点,使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的行为得到有效的治理。与此同时,加大对消费者安全购药知识的宣传,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网站上开设《网上购药安全警示》栏目,普及网上购药安全知识,并及时将监测到的违法发布药品信息、销售药品的网站向社会公示,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和防范的意识;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畅通公众举报的渠道,加大对公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张毕荣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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