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葑镇一名身患残疾的孤寡老人两年前不幸遭遇车祸,经法医鉴定落下了十级伤残,肇事者在事发现场逃逸,在交警部门的查找后才现身为老人支付了2万元医疗费用,当交警部门再次联系肇事者时,肇事者连同其公司却不知所终。伤病在床的老人不知所措,好心的邻居只好代其向本报“法援工作室”电话求援。
记者从园区交巡警大队出具的一份事故认定书了解到了事情的经过。2006年10月28日15时30分左右,一辆未知车牌轿车于工业园区苏嘉杭高速下东环二路312国道交叉路口处由西向东行驶时,与反向行驶至该路口的何老汉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机动三轮车相撞,致何老汉和车上坐着的陆某跌地受伤。事发后,轿车驾驶人驾车驶离现场向吴江方向逃逸。何老汉事后向交警回忆说,他只记住了车牌的三个相连符号,后经交警排查确认,全市只有3辆车的车牌号码符合何老汉所说的号码组合,很快找到了肇事车辆。
交警根据现场勘查,认定何老汉行驶到路口时没有观察路面情况,未及时有效停车,违反了交通规则;肇事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擅自驾车驶离现场,其行为违反了《交通安全法》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因为肇事车辆逃逸,所以承担全部责任,何老汉无责任。
何老汉今年70岁了,他没有儿女,是娄葑镇的一名孤寡老人,原来住在娄葑镇上的福利院里,他的腿上有残疾,持有一本三级伤残的残疾人证明。车祸后的伤残鉴定确认,何老汉因车祸造成多处伤残,分别是左手功能障碍构成九级伤残,左下肢构成十级伤残,右下肢构成十级伤残。
何老汉自受伤出院后,入住苏州市养老院,但却无力缴纳养老费用,面临无处可去的窘迫状态。他开始联系鸿凯公司,想向其索赔,但是始终联系不上对方。何老汉将情况反映给了交警部门,2008年3月10日,办案交警前往鸿凯公司,发现该公司的地址已经搬迁,公司负责人也联系不上,何老汉的索赔就此也耽搁下来。
原来和何老汉一个村的邻居朱先生得知了他的境况,觉得自己不能坐视不管,应该帮帮可怜的何老汉。朱先生是本报“法援工作室”的读者,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打了本报的“法援热线电话”,询问像何老汉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索赔。记者在得知了详细情况后,立即和本报法援律师一起找到了朱先生和何老汉了解案情,苏州水城律师事务所的周勤律师当即决定,免费帮何老汉打这场索赔官司,用法律武器为弱者讨回权益。
在神圣的法律面前,被告鸿凯精密科技公司和李某再也不敢耍赖,他们向法官表示愿意协商解决。最后,在苏州工业园区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原告何老汉与两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鸿凯精密科技公司支付原告何老汉赔偿款4万元。
彭 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