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警方3小时侦破肇事逃逸案
2008-07-21 18:33:22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本报讯 2008年7月17日中午10时30分许,在昆山市长江北路城北路路口北侧发生一起小轿车撞了一辆人力三轮车的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该小轿车司机竟然驾车迅速逃逸,而人力三轮车上的人终因伤势过重,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现场经勘查后,只发现肇事车右侧的一块银白色反光镜掉落在了现场。
经民警现场勘查走访,发现有一名过路热心司机目睹了事发经过,并驾车追赶了肇事车辆,但因肇事轿车疯狂逃窜,该热心司机只记下了该车是一辆灰色的别克轿车,车号牌尾数为“705”。警方根据该线索,随即兵分二路,一路顺着肇事车逃逸的轨迹进行追踪,同时通知110指挥中心进行布控;另一路则利用科技手段进行摸底排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到下午13时左右,警方通过仔细分析排查,将目光锁定在了一辆牌号为苏EXX705的别克君威小轿车上,该车有重大肇事嫌疑,通过工作,民警随即传唤车主到中队进行调查,后根据该车主所提供的驾驶员信息,进行了网上查询比对及相关调查工作,终于锁定了肇逃驾驶员系江西抚州籍的刘某。肇事驾驶员刘某迫于警方强大的压力,于当晚在其亲友的陪同下至昆山市交巡警大队投案自首,刘某对其肇事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该起重大肇事逃逸案的成功告破,从发案到侦破仅用了不到3个小时,肇事驾驶员刘某也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如遇发生类似事故时,一定要记住肇事车辆的特征及牌号,为警方对案件的破获而提供有力证据。(徐斌 施建福 彭昊)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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