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扬子晚报网>>扬子经济时报>>无锡新闻
幼儿园小学下月招生

        本报讯 2008年无锡市幼儿园、小学招生工作政策于日前出台。据悉,此次幼儿园招生中将坚持政府统筹、地方负责、教育主管、多方协作,以公办骨干园为主、多渠道接纳,规范招生、规范收费、幼儿免试入园的原则。无锡幼儿园、小学招生工作将于6月份全面展开。


  幼儿实行免试入园


  目前,幼儿入园年龄为:大班五周岁(2003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四周岁(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小班三周岁(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托班二周岁(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教育部门鼓励有条件的托幼机构招收不足二周岁的幼儿。幼儿园报名工作将安排在6月上旬,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家庭常住地在无锡市的幼儿,由其监护人凭户口本(外来人口凭居住证、暂住证)、婴幼儿出生证、儿童保健手册等,到所在地的幼儿园、托儿所登记、报名。幼儿实行免试入园,任何幼儿园不得对幼儿进行各种形式的测试。


  幼儿园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以保障各类幼儿教育活动顺利开展,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各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额,大班不超过40人,中班不超过35人,小班不超过30人,托班不超过25人。在幼教资源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在确保常住户籍人员子女入园入托的同时,妥善安排外来人口随带幼儿入园,确保流动人口子女也能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各级各类幼儿园都要规范收费,严格执行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公示制,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子女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烈士子女,各托幼机构应适当减免收费,流动人口子女在收费上享有与无锡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小学招生在暑假前进行


  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200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各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年龄可适当延缓。适龄儿童家庭应具有施教区正式户籍,适龄儿童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


  此外,适龄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另一方为非施教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者、在外地工作者。父母离异,适龄儿童随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适龄儿童为孤儿,随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父母双方均为非施教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长期支援边疆建设者,适龄儿童为施教区单立户口,或投靠亲属在施教区常住的。适龄儿童随父母户口在老一辈处落户并常年同住,且无户口迁移史的。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家庭户籍、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有不相符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无锡市区小学招生在放暑假前进行,报名时间不早于六月一日。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各小学在报名前十天张贴招生公告,明确施教区范围、报名时间和应带的证件等。监护人随带适龄儿童,按施教区小学公布的报名时间到学校报名。报名时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儿童保健手册等有关证件、证明。各小学在开学前十五天张贴开学公告,并公布新生编班名单。


  学校招生将严格控制班级学生名额,义务教育现代化小学班级学生数不得超过48人,其他学校每班学生数不超过50人。鼓励有条件的小学实施小班化教学或寄宿制试验。
  (丁 波)

编辑:  来源:扬子经济时报
移动用户发88到10658500800订阅“新华日报手机报”;发YZWB到10658000订阅“扬子晚报手机报”,3元/月。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