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关: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
2020-01-27 18:21:13

扬子晚报网1月27日讯  (记者 薛玲)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全力保障进口药品、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治器械等防控物资快速通关,南京海关1月27日发布了《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的公告》。

南京海关各通关现场开通进口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门受理窗口和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为相关物资办理通关手续。用于防控疫情的涉证医用物资,海关可凭药品监管部门证明先予放行,证件后补。各通关现场对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进口捐赠物资,在办理通关手续时,凭受赠人或使用人所在地海关出具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紧急情况下可先登记放行货物,后补《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申请免税进口捐赠物资,依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执行。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在疫情防控物资申报前,可先咨询相关隶属海关,也可与南京海关业务部门取得联系。货物通关:南京海关综合业务处薛卫兵,13770773757;邓建锋,13912960777。关税减免:南京海关关税处汪薇,13770992366;李黎,13951642887。查验监管:南京海关口岸监管处刘晨,15951955515;王炜,13851729110;朱兵,13585106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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