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将深入研究无人机适航审定体系和能力建设
2024-03-29 17:20:14

3月29日,民航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负责人介绍民航局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精神推进低空经济发展所做工作及下一步考虑、近年来通用航空改革发展情况、近年来无人机发展情况及民航局开展的相关工作,并答记者问。

民航局运输司副司长商可佳介绍,近年来,民航局在推进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俗称“无人机”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创新发展,产业规模、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突显,成为引领我国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2023年5月颁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将最大起飞重量25kg以上的中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纳入适航管理的制度安排;最大起飞重量25kg以下微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不作适航管理要求。

2024年1月1日,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CCAR-92部规章)已正式施行。其中第四章为适航管理相关内容,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一是规定中型、大型民用无人机的适航管理方式,包括设计批准、生产批准和适航批准;二是根据运行场景及对应的运行风险,明确了无人机适航管理原则、分类和适用的证件类别;三是强化了无人机设计批准申请人和持证人适航主体责任;四是提出条例实施前已经设计定型的存量中、大型无人机适航管理平稳过渡的政策安排。

为落实《条例》和CCAR-92部规章的相关要求,民航局充分考虑无人机与有人驾驶航空器的差异特点,提出了分级分类管理方法与审查方式,发布无人机适航管理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细化法律法规具体实施方面的规范要求。一是针对《条例》施行前已经设计定型的存量中、大型无人机系统适航管理平稳过渡问题,组织编制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安全评定指南》,多次组织行业专家讨论完善,已于2024年2月正式发布;二是本着“急用先行”的原则,针对型号数量较多的中型无人机,编制了《限用类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型号合格审定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目前正在抓紧修改完善,将于近期正式发布。

后续,结合当前无人机适航审定需求,民航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入研究适航审定体系和能力建设,在审定技术研究、资源统筹整合、优化审定模式、强化标准建设四个方面持续发力,更好地服务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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