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绝前妻探望孩子,睢宁法院开展徐州市首例“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
2024-04-17 22:56:29

扬子晚报4月17日讯(通讯员 睢法轩 记者 赵天 )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目的是为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在抚养纠纷、探望权纠纷等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案件中,可以参照离婚案件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当天下午,徐州市睢宁县法院魏集法庭在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中开展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据了解,这是徐州市发出的首例“提示”。

2022年6月,王某与李某某协议离婚,约定王某可随时探望孩子,并且可每月单独带孩子外出游玩、居住一次。但每当王某提出探望时,李某某及其家人总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甚至明确拒绝王某探望孩子。王某遂起诉至魏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李某某协助行使探望权。

法庭受理案件后,邀请庆安司法所联合调解,在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具体工作生活情况与心结后,针对性予以释法说理,引导被告认识到探望权对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要作用以及法律依据,最终双方就探望时间等细节达成一致意见。

魏集法庭依据工作意见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在线向双方当事人告知即使解除婚姻关系,也应当关注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妥善处理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此外,父母任何一方均不得违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向当事人发送提示全文与法律依据。

双方当事人听取并阅读“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后均表示将严格履行调解书,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将尽心尽力给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孩子最温暖的爱。

下一步,睢宁法院将持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结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引导离婚等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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