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个!泰州市海陵区出台《反“校园欺凌”十条(试行)》
2024-05-09 17:03:43

近日

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联合

区教育局、公安海陵分局

共同出台

《反“校园欺凌”十条(试行)》

专门整治校园欺凌事件

为我们的学生、家长增强安全感

现在

让我们来看看

这十条主要都规定了哪些内容吧

《反“校园欺凌”十条(试行)》

——在不方便安装监控的场所可以安装报警器!

同学,如果有人在“隐蔽的角落”里欺负你,你可以按下报警器向他人求救!

——定期不记名问卷调查、设置专门信箱或者网络通讯热线。

如果你遭遇欺凌或者知晓他人正在被欺凌,但是害怕说出来被报复,可以通过上述方式向学校反映!

——学校定期排查校园欺凌线索,同步报司法机关。

学校将定期排查校园欺凌线索,由教育局统一向司法机关报送处理!

——及时对学校“小霸王”以及监护人进行教育。

对有欺凌他人倾向性苗头的学生,第一时间组织其以及监护人接受法治教育!(划重点:监护人要接受教育!)

——实施欺凌行为,要被学校处分,必要时还要接受司法机关联合教育或被送专门学校接受教育。

欺凌他人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不但会被学校处分,可能还要接受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联合教育,甚至被送往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保障被欺凌学生人身安全。

学校保护被欺凌学生在校安全,并且要确保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有监护人陪伴。

——定期通报校园欺凌事件处理结果。

教育局会组织学校对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结果进行通报,向学生们传递正确价值导向。

——公安局将加强校园周边巡逻,疏散、排查可疑人员。

公安海陵分局将会加大对校园周边的治安排查,防止社会不良青年企图拉拢、利用或侵害在校学生。

《反校园欺凌》课程


海陵区检察院还专门制作了

《反校园欺凌》课程

制作成光盘赠送给

区教育局以及部分技工学校等

由区教育局向全区中小学发放

各学校都组织了学生观看

泰州体育运动学校还组织学生们进行签名宣誓

号召远离校园欺凌

下一步

海陵区检察院将联合

区教育局、公安海陵分局等单位

加强学生法治教育

全面排查欺凌线索

严惩校园欺凌行为

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海陵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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