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拍咖丨违规运输烟草制品 电视柜包装箱里藏920条香烟
2020-06-03 17:49:22

烟草制品,是由国家管控的商品,在生产、运输和销售环节中,实行的是许可制度,违反者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但就有个别不法分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与不顾,依然私自贩运、销售烟草制品。5月30日下午,紫牛拍咖陈冬平从响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卡口三中队获悉,他们日前根据对信息的排摸,成功查获一辆无相关手续装运烟草的货车,查扣价值26万元的各类品牌香烟920条。

响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卡口三中队潘国球队长告诉紫牛拍咖陈冬平,5月28日上午,他们获取了一条重要信息,有一辆厢式货车将于中午经过228国道响水检查站,车内装有不少品牌的香烟,得知这个信息后,中队迅速与烟草部门取得了联系,同时针对运输车辆警惕性高、经常更换路线的实际情况,对人员进行分工,一组驾驶便车到灌江口大桥布控,一组在检查站对经过车辆、尤其是厢式货车进行检查。中午1点钟左右,嫌疑车辆进入到公安检查站的查缉区,随即被执勤交警引导到检查站的院子里。打开车厢的车门,里面堆满了各种货物,交警与烟草稽查人员上车进行检查,但打开多个嫌疑的包装箱子,都没有发现烟草制品。在检查到货箱里侧的时候,发现有几只标有“实木电视柜”的大包装箱,打开一开,里面装的是用蛇皮袋包装好的香烟。面对询问,该辆货车驾驶员无法提供这些香烟来源的合法凭证,初步判断这些香烟为私自贩运,涉嫌违法犯罪。经现场检查清点,8只标有“实木电视柜”的包装箱里面,共有中华、云烟、荷花、利群等10个品牌的香烟920条,案值达到26万余元。

目前,该起案件已经移送公安部门,案件仍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

摄制:紫牛拍咖 陈冬平

编辑:赵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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