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百货总经理张国华:共同承担消费责任
2008-03-14 11:12:00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太平洋百货是山西路商圈中最早的时尚商城,近年来商场又进行翻新引进新品牌,深受消费者喜爱。可以说“真情真货真价服务顾客,持续改造创品牌求发展”是太平洋百货的宗旨,商场开业至今都稳扎商圈,和商场的诚信经营,服务到位不无关系。
提起3·15,大家就想到维权,但今年的3·15,中消协定下了“消费与责任”这一主题,我觉得这个主题很好,反映了社会发展变化。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绝大多数商场都能做到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已经不是口号,而是被落到实处,那么接下来,商场应该提升经营服务定位,在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之后,让消费者真正觉得去商场购物就是一种享受。对此,太平洋百货一直在努力,无论硬件装修上、品牌引进上,还是服务管理、价格优惠上,每年都有提升。另一方面,我认为“责任”是个双刃剑,也是对消费者提出的要求。消费者也应该具有消费责任。打比方说,在外就餐大声喧哗,就怕别人听不到自己声音,破坏安静的就餐环境,再比方说,明明自己使用不当弄坏衣服,非要说衣服质量有问题,不去质监局做检测就要商场退换,并公开大吵大闹影响他人购物情绪等。人类文明在进步,商家和消费者共同担负起消费责任后,整个社会才能建立起和谐消费环境。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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