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横行珠江路
2008-03-15 07:06:25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退电脑要求还包装!”这一严重与《消法》相违背的做法,竟然在珠江路电子一条街成为某些品牌经销商的“行规”。在连日的调查中记者发现,面对为了能够顺利退掉机器的消费者,该“行规”屡试不爽,消费者所缴纳的包装费从200—700元不等,一经销商直言:“这比卖一台电脑赚的钱还多!”
[怪事] 没有包装退机先交400元
月初的时候,泰兴的魏先生来到南京为自己选购一台价值7500元的品牌笔记本电脑。
在回去的长途车上,魏先生忍不住拿出了新电脑,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电脑刚用了一个小时,就突然黑了屏。魏先生在5天之后再次来到珠江路,找到了该电脑品牌的经销商退货,经销商却要求他提供笔记本电脑的包装。
“当时我买走电脑的时候,就没有带走电脑包装。”魏先生回忆说。
“按照我们的规定,没有包装就是不能退的!”无论魏先生怎么解释,经销商就是不肯让步,魏先生来到商场客服部,客服人员也告诉他,包装费是要交的。眼瞅着自己买的回家返程票就快要到时间了,魏先生无奈只得在缴纳了400元的包装费后,顺利退了机。
[心虚] 收包装费从来不给收据
电脑本身有质量问题,但退机的时候必须要消费者归还电脑包装吗?在珠江路上的一家电脑卖场,一位长期从事客服工作的工作人员,给记者拿出了一本厚厚的纠纷调解记录本。
“这上面至少有几十起是因为包装费产生的纠纷。”这位工作人员说,现在几乎每个品牌的电脑都存在退机收取包装费的情况。很多消费者在买回电脑之后,都会顺手将包装扔掉,但是一遇上退换机的时候,商家就会提出要回包装。这位人士直言,根据他判断,这笔钱商家收的时候好像还是很心虚的。因为每次经销商收了200—700元不等的包装费后,至今没有一家会开发票,哪怕连收据也没有。
[调查] 莫须有收费竟是“行规”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消费者退货应该是无条件的。那么是谁对消费者给出了额外规定,要求退货必须给包装呢?珠江路上的一位电脑经销商表示,家电退货时收取不同程度的包装费是厂家的要求,这是规定也是常识。
“我们也是维护我们的权益嘛。”对于收取包装费,这位经销商显得理由充足,他表示相对厂家而言,他们也是消费者,因此也不存在对消费者的刁难。
记者了解到,退货要包装,没有包装要收钱的做法不仅已经成为珠江路多数商家的行规,而且收费标准还颇为统一,就是按照电脑价格的5%收取。按照这样算,价格8000元的电脑,包装费400元,而10000元的电脑至少要收500元的包装费。
[惊讶] 收包装费比卖电脑还赚钱
被珠江路商家屡屡视为正常收取的“包装费”究竟合不合理?南京新街口一家商场的电脑经销商直言,珠江路上的同行真的有点“黑”了,因为一台品牌电脑的利润也不到5%,而光靠收这个包装费比卖电脑还赚钱。
这位人士告诉记者,自己从事电脑销售也有七八年了,从来没有听说过厂家要求消费者在退机的时候必须得连同包装一起退的。他给记者拿出了几个品牌电脑的用户保修需知,果然上面也没有任何文字表述要求消费者保留包装。不过他说,为了便于解决可能出现的退机运输的问题,一些厂家也会建议经销商,在销售机器的时候最好口头告知消费者保存好包装。
对于一些经销商所说的,厂家只收配套的电脑包装盒的说法,该人士也给予了驳斥。他直言,这是一些无良经销商编造的一个理由罢了。真实的情况是,只要找个包装将电脑装起来,打个包就可以退回厂家了。
[专家] 消费者说不100%有胜算
面对珠江路上部分电脑经销商形成的“退货行规”,南京大学教授邱鹭风直言,这种做法简直就是一种在强盗逻辑下出现的行为,面对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不仅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反而在索要自己正当权益的时候,又被商家狠“宰”一刀。邱鹭风指出,就包装本身的作用而言,它只是承担了运输功能,而到了家其功能就自然丧失了,因此消费者也没有保存的责任,说到底商家就是在试图增加消费者享受三包的难度。这种做法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侵害,而且对本身电脑品牌的信誉也会产生危害,相关品牌厂家在这件事情上也不应该采取沉默的方式,应该明确站出来进行制止,还消费者以知情权。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宋振华强调,正是因为商家过错在先而造成了消费者退货的事实。如果再想通过退货收取价值不菲的包装费,就涉嫌不当得利。消费者要敢于向商家说不。宋振华表示,消费者只要拒绝支付商家所谓的包装费,再通过包括消协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介入,100%都能拥有胜算。 本报记者 陈 郁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移动用户发88到10658500800订阅“新华日报手机报”;发YZWB到10658000订阅“扬子晚报手机报”,3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