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在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江苏省财政厅厅长 包国新
一、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7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的决策部署和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决定,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大力支持和谐社会建设,不断深化财政改革,财政收支保持良好态势,财政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全省一般预算收入2237.73亿元,增收581.05亿元,增长35.1%(一般预算收入加上基金收入1347.34亿元、上划中央四税2006.22亿元,同口径财政总收入为5591.29亿元,增长42.1%)。一般预算支出2506.39亿元,增支493.14亿元,同比增长19.4%。
省级征收的一般预算收入230.35亿元,增收47.67亿元,增长26.1%,完成变更预算的100.6%;省级一般预算支出568.74亿元(其中,按规定在省本级列报的支出355.57亿元),完成变更预算的92.4%,增长16.1%。
2007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跨上新台阶。在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结构和效益不断提升的基础上,一般预算收入继续较快增长,突破2200亿元。同时,收入增长的协调性继续提高。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五大主体税种增长34.6%,增收额占到一般预算收入增量的70%。收入增速苏北快于苏中、苏中快于苏南。苏北298.93亿元,增长41.8%,占全省比重较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苏中297.54亿元,增长37.4%,增势较稳;苏南1410.91亿元,增长34.8%,占全省63.1%,继续保持质量、总量、增量的优势。
(二)重点公共支出保障达到新水平。一是加大支农惠农力度,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加。省财政对“三农”各项投入预计达230亿元,比上年增加50亿元。省财政拨付各种涉农补贴资金31.6亿元,全面兑现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增加了能繁母猪、奶牛补贴,全部通过“一折通”发放到农户手中;拨付保费补助资金3.38亿元,支持全省全面实施农业保险。二是加大对社会保障支持力度,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随经济增长相应提高。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亿元,其中省财政61.9亿元,有力促进了就业再就业和提高职工工资性收入;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低保标准以及优抚对象抚恤标准;实施了物价上涨补贴机制,对城市低保户、困难大中专学生、特殊行业和群体给予临时补贴;率先建立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中小学生、儿童和非从业居民纳入医保,真正实现城镇医疗保险全覆盖。2007年省财政安排的助学、助老、助困、助残资金达38亿元,在上年增长90%基础上又增长60.8%。三是加大对公共社会事业支持力度,财政保障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财政科教文卫体支出达739.38亿元,其中省级218.08亿元。2007年省财政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11亿元,巩固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制度,全省774万名中小学生全部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安排奖助学金10亿元,提高资助力度,实现全覆盖资助政策体系,全省约228.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政府资助;安排11亿元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并安排15亿元,推动省属高校化解债务;省级支出7.5亿元,支持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全省参保面达到95%;在前几年帮助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卫生院更新设备基础上,进一步支持病房改造和村卫生室建设;安排专项资金9810万元,支持经济薄弱地区乡镇文化站、农家书屋、有线电视村村通建设,开展“三送”活动。
(三)财政支持经济发展能力有了新提升。一是鼓励企业用足用好财税政策。全省办理出口退税832亿元,比上年增加187亿元;按政策减免各种税收达482亿元,比上年增加62亿元。二是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省财政安排86.1亿元、争取中央补助6.3亿元,共投入各类引导资金92.4亿元,采取以奖代补、贴息等形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研发创新、公共科技平台建设;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引导高新产业、信息产业、金融业、现代服务业和循环经济发展。三是积极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全面落实各项区域发展政策,省财政安排各类转移支付424亿元。认真贯彻执行沿江开发、苏北振兴、苏中崛起、苏南提升各项政策,并支持南北共建区中园,省财政共兑现资金56.8亿元。加大对苏北转移支付,总额达230.6亿元。四是大力支持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省财政安排环保和节能减排资金30.9亿元,比上年增长4.75倍。其中,安排太湖水污染治理引导资金20亿元。
(四)财政改革与管理取得新突破。财政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并取得了新的成效。一是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顺利实施并平稳运行。二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得以深化,监管机制逐步形成。三是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推广。按照全省农村综合改革部署,扩大改革试点,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巩固前几年取消农业税和农村税费改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乡财县管乡用改革的成果。
当前财政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部分地区基层财政仍较困难。二是支出责任划分不够清晰,财政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规范,地区间公共服务保障均等化任务艰巨。三是各方面对财政保障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同时专项资金整合难度较大,仍存在重分钱、轻机制现象,使用进度偏慢,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等监督工作有待加强。四是各类政府性债务矛盾有向财政集中趋势,财政隐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过去五年,是江苏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的时期,也是江苏财政加速发展的时期。财政收支规模逐年较快扩大。一般预算收入五年累计7076亿元,相当于上一个五年的3.1倍,年均递增28.3%;一般预算支出五年累计8552亿元,年均递增23.8%。财政实力的增强,为促发展、促和谐提供了有力保障,办成了一批多年来想办而又难以办成的大事、难事。财政服务发展的政策逐步完善。更加注重发挥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五年累计出口退税和减免税近5000亿元,投入各类引导资金228亿元,对苏北地区各类转移支付达666亿元,年均递增39.6%,有力推动了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区域协调发展。公共财政体系初步建立。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省级财政用于“三农”、社会保障、科教文卫体等社会事业的投入,五年合计分别达到747.4亿元、177亿元、661亿元,年均递增37%、42.7%、28.5%,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财政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实施了所得税分享改革,调整了出口退税负担办法,分税制财政体制逐渐完善;省直管县、乡财县管乡用等财政改革不断推进,政府间财政关系趋于规范;依法理财得到加强,预算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公正性、科学性逐渐提高,财政服务效能有较大提升。
二、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08年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新一届政府任期的第一年。根据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2008年全省财政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新要求,积极采取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政策,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坚持依法理财、增收节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支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改善民生的新期待;集中财力支持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大事、难事;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全省财政预算草案
按照全省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08年全省GDP预期增长11%,一般预算收入预期增长15%。2008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的预期目标是积极稳妥的,这体现了国务院《关于编制2008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财政收入的增幅略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幅”的要求,兼顾了价格指数差异,且略高于全国预期增长14%目标。据此,2008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大体安排2580亿元,增长15%以上;当年一般预算支出初步安排2880亿元,增长14.9%。
(二)省级财政预算草案
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初步安排260亿元左右,增长12.9%。加上预计中央税收返还及补助收入414.94亿元(不含中央专款)、市县上解收入582.43亿元,减去上解中央支出149.96亿元、对市县税收等返还348.11亿元,预计2008年当年收入总来源为759.3亿元。具体将作如下安排:
1.继续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落实各项既定政策和有关要求,安排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206.5亿元。主要是增加财力性、激励性转移支付补助,以及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调整体制提高县乡保障标准所需的财力。这部分支出将来反映在市县,需相应减少省级财力。
2.其余财力安排省级支出预算。在扣除以上一般性转移支付之后,省级可用财力552.8亿元,拟全部用于安排2008年省级支出预算(含对市县专项补助),同比增长15.0%。按照“改善民生优先、支出结构优化”原则,严格控制行政管理费,机关运转经费基本不增长,拟将更多的财力特别是新增财力90%以上用于贯彻落实“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普惠于民”的要求,投入到改善民生、“三农”、社会事业薄弱环节和环境治理方面。
三、确保完成2008年预算任务的主要工作措施
为确保预算圆满完成,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努力保障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将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新增投入用于落实以“五有”为内容的民生新举措,加强社会薄弱环节建设,增强改善民生的普惠性,完善保障民生各项制度。一是支持促进教育公平。2008年起对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推进农村中小学校寄宿生宿舍建设,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和扩大补助面;加大落实资助政策体系力度;完善中小学校舍维修保障机制,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支持健全全省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保险;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任务,积极支持省属高校化解债务;支持高校优秀毕业生、城市教师到苏北农村学校任教支教;支持学前教育,推动幼儿园达标建设。二是支持进一步落实就业政策。适度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放宽优惠就业政策享受范围,提高工资性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支持加强职业院校师资培训,支持大学生创业,提高大中专学生就业本领。三是支持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支持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大力支持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卫生院改造和卫生室建设,对到苏北、苏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实施补助,扩大农村改厕面;进一步支持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四是支持提高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率,努力消除参保“死角”,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继续实施物价上涨补贴制度;深入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基金给付水平;支持城乡大病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支持城镇廉租房制度建设,加快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支持逐步推进农村基本养老金制度试点工作。五是支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支持农村基层文化站、农家书屋等设施建设,继续推进“三送”和有线电视村村通;支持逐步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等公益文化设施;支持国家重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支持全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积极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六是支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继续加大对全省产品、药品、食品等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科技强警水平,继续支持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
(二)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坚持以生产发展为中心、农民增收为核心,围绕新农村五件实事,推进新农村建设,繁荣农村经济,新增投入主要用于:一是支持实施高效农业规模化、产业化。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改革,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鼓励多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培育各类典型示范,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外向型农业;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龙头企业加快向深加工转变,带动农民增收。支持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和农产品质量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二是进一步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区域供水工程、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建设;支持里下河、洪泽湖、白马湖、宝应湖周边地区灾后应急治理工程建设;支持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健全财政涉农补贴机制。完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生猪奶牛补贴、农业和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等财政补贴政策,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制度,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增强抗风险能力。四是促进农村劳动力创业就业,完善财税政策,促使农民创业和多形式就业。五是加大支持农业开发和疫病防治力度。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继续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的政策措施。
(三)切实引导环境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积极支持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和污染排放标准,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源治理力度,根据节能减排量实行以奖代补,引导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污染治理投入机制。支持关键技术的研究攻关和环境监控能力建设,提高科技治污水平。支持扩大循环经济规模,推广清洁生产和可再生资源利用。大力支持太湖水污染治理和南水北调污染治理等重点工程,促进太湖、淮河和长江江苏段水质好转。继续支持区域性、流域性环境污染治理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整治大气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改善人居环境。
(四)积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一是积极支持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技研究与重大科研攻关,发挥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带动效应,指导和鼓励企业用足用好财税优惠政策,引导增加企业自主创新投入,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二是积极支持“双轮驱动”。支持新型工业化,加快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由低端向高端、由加工向研发转变,电子信息产业由速度规模型向创新效益型转变,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鼓励发展新兴产业,形成产业竞争新优势。三是积极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力度。四是积极支持开发区载体建设,积极推动南北挂钩共建区中园,更好更多地实现南北产业转移。
(五)深入完善财政体制机制,推动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和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完善省与市县分税制财政体制,进一步规范分配关系,调动市县科学发展积极性,提高基层保障水平。二是按照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和主体功能区产业政策要求,加强分类指导,调整和丰富区域发展财政激励政策。三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规范转移支付制度,调整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比重,提高转移支付透明度,提高专项转移支付针对性。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功能,及时调整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公共服务和生态补偿的转移支付力度。四是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巩固改革成果,全面清理预算外资金分配事项,理顺预算外资金管理关系,确保改革全面到位。支持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对完善县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指导,规范乡镇财政支出范围。同时,逐步提高村级组织基本运转保障水平。五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在完善现有各项财政管理改革基础上,健全从编制、执行,到监督、问效全过程的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逐步推行标准预算、责任预算、绩效预算、公众预算制度,完善接受监督形式。建立非税收入财政管理长效机制;推动专项资金有效整合,建立分资金与建机制相结合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法制化、制度化、标准化和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