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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基层法官的焦虑

  审议两院报告,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阴园区法庭副庭长陈燕萍代表很有发言权。这个基层一线的法官有两大焦虑,一是关于“执行难”,一是关于基层法官的断层。

  陈燕萍说,过去的五年,人民法院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几乎穷尽了一切手段,我是深有体会的。这些举措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如何正确看待“执行难”?陈燕萍说,“执行难”有客观原因,市场交易本就存在正常的商业风险,加上当事人进行交易时不太注重采取债权保障措施,被执行人客观上确无财产或无足够财产。有的是因为被执行人不诚信。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前,就将自己的财产进行转移、藏匿,出现人难找、财产难查、法律难制裁等“三难”现象。司法权威不高,从我们基层相关数据看,执行案件数每年均有上升,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当事人不尊重甚至轻视法院判决,明明输了官司,就是不自动履行。这种现象在国外很少见。

  陈燕萍代表建议,要解决执行难,要进一步落实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的案件,不应当列为“执行难”的范围;把法院执行信息列入公民个人信息系统,促进公民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部分基层法院特别是经济落后地区的法官出现了断层现象,陈燕萍代表说,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没编制人难进。“以我在的法院为例,法院整整十年没有进人,而去年一线法官办案均在250件左右,个别法官达到400件,而法院的工作日只有200多个,也就是说法官每天要办结1-2个案件”,我们基层法官“真苦、真累、真难”。二是有用人才难进。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广发“英雄帖”,打算从资深律师和学者中选择法官,结果应者寥寥。有人戏称,律师一个案件的律师费,抵得上首席大法官一辈子的工资。一些落后地区的资深法官纷纷走出法院,加入律师行业。因此,法院审判事业面临后继无人的尴尬局面。

  本报记者 王晓映

编辑: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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