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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闻不一样的声音
  “两会”上,代表委员常出“惊人之语”,如“建议取消专家门诊”、“建议发行500元面值的人民币”、“法官应该‘老龄化’”等等,可谓五花八门、观点新颖。“我们现在应该习惯听到不同声音,哪怕是不正确的观点。”全国政协委员、台盟中央常委孙南雄对笔者这样说。

  我国宪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也规定:“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应受到保护,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各种意见可以充分发表。”所以,代表委员发表任何意见,观点尽可以商榷,但表达权受到充分保护。

  正是法律充分保障了代表委员的表达权,代表委员在“两会”上才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各抒己见、坦诚建言。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金玉良言也好,是从局部出发的片面之言也罢,甚至有的声音还让政府部门感到刺耳,但是,不同声音的表达,既是社会的一种进步,在两会上还更是代表委员的一种权利。没有不同声音的表达,怎么兼听则明?前不久,广州市政协某副主席对铁道部抗雪救灾工作的批评,言辞激烈,铁道部及时回应,并引起媒体和网上的讨论。全国政协新闻发言人认为,这种公开理性的讨论多一些,有利于社会的发展进步。

  “我反对你的意见,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句名言,现在已渐成当下的一句流行语,这不能不说是我国民主政治的进步。毋庸置疑,要真正做到习惯不同声音,还需要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两会”上如此,希望“两会”后亦能如此。耿  联

编辑: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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