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选举国家领导人
2008-03-04 12:32:41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快讯:3月4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大会新闻发言人姜恩柱公布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要议程。
姜恩柱谈到,这次会议共有16项议程,将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还将审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委主席;决定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的人选。
姜恩柱谈到,这次会议共有16项议程,将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还将审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委主席;决定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的人选。
编辑: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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