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五次会议
2008-03-16 07:12:11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新华社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15日中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吴邦国主持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向大会提出了国务院总理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胡锦涛向大会提出了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提请大会决定任命。主席团会议上,工作人员宣读了这两份提名信。
主席团会议决定,将胡锦涛提名的国务院总理人选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人选,交各代表团酝酿。
3月12日,中共中央向大会主席团提出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建议人选名单。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这两个人选名单作为主席团的提名,交各代表团酝酿协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向大会提出了国务院总理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胡锦涛向大会提出了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提请大会决定任命。主席团会议上,工作人员宣读了这两份提名信。
主席团会议决定,将胡锦涛提名的国务院总理人选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人选,交各代表团酝酿。
3月12日,中共中央向大会主席团提出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建议人选名单。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这两个人选名单作为主席团的提名,交各代表团酝酿协商。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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