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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平凡百姓故事多
2007-03-15 09: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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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网消息]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人们在享受越来越丰富的物质文化生活的同时,偶尔也会遇到一些烦心事。比如消费者在和商家打交道时就经常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消费纠纷,这些纠纷涉及到衣、食住、行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遇到这些消费纠纷,消费者如何成功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报精心撷取了几个江苏人的维权案例,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住 “防盗门”不防盗

  市民将防盗门视为守护家庭的安全门,但是不少打着防盗门旗号的门其实并不防盗,半数以上房产销售商混淆概念,用质量低劣的进户门代替防盗门,欺骗住户,盗贼轻轻一撬,几分钟就能破门而入。为此,镇江市某住宅小区121名消费者春节后联名向12315提起申诉

  消费者王林军、李照海等121户居民,先后于2006年初购买了镇江一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建设的社区房。按照合同中约定,开发商提供的是安全防盗门,购房户也向开发商缴纳了1500的购门费。

  交付没多久,王先生一天晚上下班回家后,发现防盗门居然被橇开,屋内东西被翻得七零八落。次日,王先生发现小区的防盗门普遍不结实,轻轻一撬,几分钟就能破门而入了;还有些住户反映开发商给的钥匙打不开门,仔细一看,原来防盗门已严重变形。

  林先生和其他住户接受新房后,突然发现防盗门装猫眼的位置,留着一个洞眼,用手指一抠,竟然发现防盗门居然是中空的,薄薄的钢皮里包裹着几层麻粉纸,林先生多了个心眼,拿铅丝从猫眼洞里伸进去,居然从两层钢板之间钩出了很多麻粉纸。一气之下,林先生用打火机点着了麻粉纸,望着这样的“防盗门”,林先生心里确实不是个滋味,再细细查看门上的标签,上面清楚地写着“进户门”的字样。根据购房合同附件中对门窗等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小区单元门为电子对讲防盗门,进户门为安全防盗门。但是现在不仅进户门,包括单元门都不是合同所约定的。王先生、李先生等人于是拿着购房合同找到了房地产开发商,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更换安全防盗门。

  得知“防盗门”如此脆弱,居民们的气就不打一处来,于是众多居民自发组织起来,要向开发商讨个说法。然而,让大家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开发商态度竟然十分强硬,开发商明确答复,现在所有开发商合同中所提的“防盗门”就是这种钢质门。为了向开发商讨个说法,众多居民连续许多天都围坐在开发商的办公室内,开发商不是回避,就是“失踪”,最终没有任何结果。开发商只是在电话中说,“这不是我们的错,而是厂家发给我们就是这样的货”。

  无可奈何的居民只好请技术监督局进行鉴定,不久,鉴定结果出来了,此门有4项不合格。为此大家又拨打了镇江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电话,联名投诉开发公司。在有关部门的干预下,开发商终于同意换门。但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进户门”只是换成了“钢质门”,依然不是防盗门。

  由于此事久拖不决,12315十分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勘查了解。经调查,该开发公司所购买的门,并不是安全防盗门,而是钢质门,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而质检部门的抽样检测结果也显示,该批住家防盗门的门框钢质厚度、钢门框上的锁孔与锁舌的最大配合间隙、门铰链与门扇连接强度试验、破坏试验等多个项目均不符合国家GB17565-1998标准。依据《消法》有关规定,经过工商部门协调,开发商不得不同意按国家标准更换防盗门,如果不换门的,按每扇门600元赔偿消费者损失,总计近8万元。

  镇江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在这次投诉案件处理中,开发商暴露出的心态更令人担心,不少开发商认为在房地产开发行业,以普通的进户门替代安全防盗门已成为行业“潜规则”,这无形当中增加了消费者维权的难度。在提醒消费者警示的同时,目前,镇江工商局已经部署对全市防盗门市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镇江市工商局消保处:所谓金属门、钢质门、入户门都是在“打擦边球”,是在回避国家对防盗门的严格规定。与防盗门相比,某些金属入户门门框、门扇及锁具周围缺少加强板、加强筋部分,使用刚性不强的热轧板,产品质量低劣,安全性能没有根本保障。防盗门可由不同的材料制作,但只有达到标准检测合格,领取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准产证的门才能称为防盗门。目前由于产品外型相差无几,很多消费者弄不清楚,常常受到经销商误导。

  通讯员 刘建 黄莉 本报记者 张凌发

  衣 新年买件破衣裳

  年前,王女士大老远从建湖来到盐城市区,在某商场花了100多块钱买了件羊毛外套。没想到新年才穿了两三天,外套竟裂了许多条缝。而商场方面称这跟自己没关系,拒绝给王女士更换。

  王女士给盐都区消协打了投诉电话。消协让王女士把外套带到消协鉴定,专业人士鉴定确认服装质量存在瑕疵,消协认定商场有义务给王女士更换,随即派员与商场取得了联系。经消协工作人员多次说服教育,商场终于同意和王女士进行协商解决,给王女士调换一件新羊毛外套。

  盐都区消协:作为经销商应该诚信服务,童叟无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既要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化自律,又要从人性化服务角度出发尊重消费者。作为消费者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切身权益,当自身利益受到商家侵害并且在与商家协商无望时,应保留好证据及时与消费者协会等职能部门联系。郑永山 郭小川

  食 电饭煲“专煮”夹生饭

  今年2月22日,王女士在泗洪买了一个“美的”牌电饭煲,回去一用发现,这个电饭煲根本就煮不熟饭。到了厂家指定的维修部,监测人员检测后告诉王女士电饭煲根本没有毛病。

  无奈王女士把电饭煲拿回去,但即使严格按说明书操作,饭仍熟不了。王女士第二次找到了商家,修理部依然弄不清是什么原因。随后王女士更是被商家、厂家和维修部推来推去。

  在王女士家里,王女士现场用“带病”的电饭煲煮一次饭,让记者尝尝。严格按照说明书操作后,饭出锅了,果然没熟。

  最后,经泗洪县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的现场调解,大卖场最终决定退还王女士购买电饭煲的200元现金。

  泗洪县消协:新买的电饭煲煮不熟饭,维修人员却检测合格,科学检测结果竟这般违背生活常识。无论如何,这都明显属于质量问题,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的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发生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按照此规定,如电饭煲确有质量问题,店方应尽快履行退货义务。????????????????宿肖 高峰

  行 旧车变脸当新车卖

  今年2月,施女士在张家港一家汽车公司订购了一辆小轿车,分两次付清了车钱,一共85800元。转眼间,新车开了5000公里,施女士开车去江阴的特约维修站保养。没想到,技术人员检查时发现该车的变速箱正在漏油,而且曾经被拆卸过。直到这时,施女士才想起买车的时候,这辆车连技术参数和保修手册都没有。

  当天,施女士没有在江阴维修站进行修理,马上把车开回了张家港,到张家港市消保委寻求帮助。消保委接到施女士的投诉,立即与汽车的销售商取得联系。刚开始,销售商一口否认自己卖的是旧车,认为变速箱是在施女士买车后被人动过的。虽然有着种种说辞,但销售商始终拿不出任何证据,也没有提出让权威部门来鉴定。特别是对于车子没有技术参数和保修手册之事,销售商闭口不提。在多次调解后,汽车销售商终于同意赔偿施女士87300元。

  张家港市消保委:汽车类纠纷集中在经营者销售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和保养、维修时使用劣质配件,如将旧车当成新车,将国产配件宣传为进口配件等。这些行为消费者很难事先发觉。消保委提醒,汽车制造商的制造合格率一般为99%,车主买车时要理性,应“货比三家”。姚静 彭昊 张毕荣

  用 电视频“发火”

  去年3月11日夜,张某正在出租房看电视,突然之间,电视机竟然冒名其妙地冒火燃烧!此时,住在隔壁的同乡葛某闻讯赶来灭火,就在这一瞬间,电视机突然爆炸,葛某应声倒地。虽然葛某被送到医院紧急抢救,但最终还是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

  经调查,医院的死亡报告为葛某是因为遭电击死亡,而是否由于电视机爆炸引起触电身亡却无法定论。武进区消协一方面安抚死者家属,另一方面赶紧与厂方代表联系,经过连续多日的调解,电视机厂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在不追究事故责任情况下,厂方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人民币10万元,并赠送一台21寸新彩电给消费者。

  无独有偶,去年8月,常州武进区洛阳镇一居民费先生一台处于关机状态下的24寸彩电突然起火,电视机、家具、窗帘被付之一炬,损失惨重。经过消协工作人员协调,电视机厂家赔偿了费先生3万元及一台崭新的32寸液晶电视。

  常州市消协:近年来,家电无端起火的事件屡见不鲜。消协提醒广大市民除了要注意家电使用方式方法外,同时注意保留家电燃烧现场,并保留好购物凭证,为以后索赔留足证据。更重要的是,买电视之前就应该防患未然,检查电视机有无质量缺陷。???????? 战斗 肖蔚

  药 药厂产劣药

  邳州下岗职工刘某,1992年因喷洒敌敌畏农药时中毒,留下咳喘的后遗症,服用很多药物均不见效。2005年底,在广告上看到关于“内蒙古津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有国家批准文号的药品“百花定喘丸”(又叫喘金宝)对哮喘病治疗有奇效的宣传后,在今年12月7日按广告中宣传的地址到指定药房买了二盒,每盒128元。服用后觉得效果还可以,以后又多次购买。

  2006年4月后,刘某慢慢感觉得“神药”的疗效明显下降,身体严重浮肿,咳喘越发严重,眼窝发青,身体的许多器官也多感不适。刘某抱着疑惑的心情,不敢再服用,没想到停药后,咳喘比用药前还严重,难以睡眠,神情恍惚,整日里总有感冒的感觉,三五天就要打吊针。之后,该药被媒体曝光后,刘某才恍然大悟。原来,该药含违禁化学药物“醋酸强的松”和“安定”。患者服用这样的药品后,短期病情似有缓解,但长期服用不仅不能改善病情,甚至会产生依赖性,危害患者健康。

  知道真相后,刘某到徐州市邳州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赔偿。经过多次调解,最终一次性赔偿消费者损失1万元。????

  徐州市消协:如果药品从正规厂家生产时就是假昌伪劣,但有合法的外衣——国家的批准文号,众多服药者很难知道真相。刘某是幸运的,知道了事实真相,同时又是不幸的,服药造成的副作用,体质上、精神上造成的损害,一万元赔偿金根本弥补不了。 张永 汪晓秋

  徐昌政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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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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