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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翔:物权法提案第一人
2007-03-09 07: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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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网消息]  “奔驰车是合法的劳动成果就该保护!破棉絮不是合法所得,也不该保护!”8日下午3点,记者赶到北京丽亭酒店工商联分组讨论现场,推门进去,一位50开外的委员操着一口浓郁江西口音正在发言,嗓音沙哑却音调高亢,情绪饱满而意态坚决。他就是有“《物权法》提案第一人”之称的全国政协委员王翔。

  2001年3月,在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王翔提交了一份《关于尽快出台物权法的建议案》。2002年3月7日,王翔在全国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大会发言:《堂堂正正做中国有产者》,再次大声疾呼:在宪法中明确写进“保护私有财产”。

  这位江西民生集团董事长说,“《物权法》实质上是一部保护创造性的法律。改革开放之所以取得成功,就在于它有效地调动起人们创造的激情,如果创造精神得不到保护,劳动者成果得不到保护,谁还愿意创造?”

  沈峥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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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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