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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必须规范无序的监控行为

摄像头监控着整个城市。 资料图片


  公交车内的摄像头把下面站着的乘客动作变成了“现场直播”;商场内的电子眼正好对着顾客在POS机上输密码的位置……昨天,一份名为“尽快制定《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规定》”的议案递交给市人大议案组,该份议案针对现在随处可见的电子眼,领衔提出建议的南京市人大代表王泽民指出,南京市应该早点让公共监控设备有“准星”。

  保守数字

  南京摄像头总数超10万


  一天中午,送水工小吴来到某写字楼送桶装水,与大厦保安小张因为停车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动手打了起来。等到警察赶到时,小吴的头上和小张的脸上已是鲜血横流。

  “他先打的我!”“是他先动手的”……两人在警察面前各执一词。随后,两人被带到了大厦保卫室,在监控画面上,小张不仅先动手打人,而且他脸上的血迹根本不是自己的,是小吴头上的血粘到了小张的脸上。于是,小吴的清白、小张的狡辩、警察的无奈一下子得到了解决。

  而这都归功于安装在大厦门口的电子摄像头,俗称电子眼。作为一种记录事件过程的拍摄工具,电子眼如今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已是随处可见。

  据相关资料统计,南京市目前已安装及计划安装的摄像头数量已经超过了10万多个,而有关人士表示,这个数字仅仅是相关职能部门,经过慎重考虑选择后登记在册的监控设备,而一些由企业、私人安装的摄像头则并不在这个统计范围内。

  现实尴尬

  探头下的生活不自在


  对于随处的可见的电子眼,不少市民也显示出了忧虑,而由此引发的矛盾也屡屡见诸媒体。

  市民张小姐说,她家住五楼。去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她无意之中发现,位于窗台正前方约100米处,不知什么时候竟安装了一个探头。而探头正对着窗户,让她浑身不自在,总觉得探头对着她。她到社区一了解,才知道,探头是社区装的,对方称探头不可能窥探到她的隐私。解释归解释,可是张小姐心里还是不放心,至今也没有打开过那扇窗户。

  南京一位姓刘的小姐则对公交车上的电子眼心有余悸。她说有一次,自己上下班乘坐30路空调车时,竟发现公交车上也装有摄像头。刘小姐担心地说,因这些摄像头都安装在下车区域的右侧正上方,凡是站在下方的乘客,探头一览无余。特别是夏天,摄像头增加了女性乘客在公交车上意外“走光”的风险。如果再被录成带子扩散出去,后果不堪设想。

  毫无疑问,电子眼在为人们提供服务的同时,也正在让人们感到担心。因为电子眼的应用规模日益扩大,从人们走出家门的那刻开始,无论走在路上或是坐在车里,无论在逛商场还是坐在公园,你的一举一动都可能已经纳入电子眼的视线范围。

  代表建议

  电子眼要尽快上“准星”


  “南京必须尽快对随处可见的电子眼制定相关规范性法规!”在一份名为尽快“制定《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规定》”的议案中,领衔发起建议的该市人大代表王泽民直言,南京的电子眼必须要有“准星”!

  王泽民说,从相关部门安装的电子眼来看,其确实可以起到预防犯罪、打击犯罪、提供线索和证据等作用,但现实的情况是,一些居心叵测的人却把电子眼拍到的视频拿到网上贩卖,更有甚者正在利用电子眼干着偷拍、敲诈的勾当。

  王泽民告诉记者,对于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南京市的相关步伐已经明显落后,现在不仅北京市在去年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重庆市也早在2006年7月就出台了相关规定,广州也在去年的5月1日正式实施了《广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规定》。

  查阅这些规定,记者看见,这些规定中,都有这样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留存期限内的图像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删改、破坏原始数据记录;对于涉及保密和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不得传播。”

  王泽民直言南京安装电子眼的初衷是要给市民带来安全,但现实的情况却有些事与愿违。他直言,目前南京监控设备的问题不是多、不是杂,而是如何设立与管理,这就迫切需要一部地方法规来规范有些无序的监控行为,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摄像头的长处,并有效抵制其对社会和广大市民不利的一面。本报记者 陈 郁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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