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近日出台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评价体系,旨在建立科学评价机制,推动全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深入开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和河北省政府下发的《河北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河北省建设厅制定了《河北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评价体系》。这个评价体系共包括组织保障、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经济政策、客运市场管理、安全与服务、相关关联措施等7个方面、40项指标,并明确了计分方法和标准。
据了解,河北省建设厅要求各市据此每年定期对公交优先实施情况进行评价。2007年上半年,河北省建设厅将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评价体系确定的指标和标准,对各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进行评价检查。(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