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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让法律行驶在城市公交的前面
2007-04-12 1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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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际化的大都市,上海在实现经济稳步增长的同时,却也不得不面对城市发展的各种难题:交通、能源、环境……这次两会共收到了87份人大议案和900多份政协提案,其中有关民生问题的超过半数。道路日益拥堵,停车难上加难。 
 
 
  上海城市发展遭遇的出行“瓶颈”,令交通问题再度成为今年上海“两会”的焦点话题。

  民建上海市委会常务副主委朱德灜委员认为,为解决交通“瓶颈”问题,上海借鉴不少国家城市交通管理的成功经验,确立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的基本目标。但站点较远、行驶缓慢、车辆拥挤、准点率低、车况欠佳、服务质量和舒适性差等因素,导致不少市民放弃公交车。在这种情况下,落实“公交优先”原则已刻不容缓。

  上海市人大代表周秀华也将交通视为上海这个国际化都市的“心病”。周秀华援引上海市城市交通综合研究所的统计数字说,目前上海公交出行比例仅为20%,其中地面公交14%,与欧洲、南美和日本等地区和国家大城市40%至60%的水平相差巨大。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政策,需要通过立法加以保障。”周秀华说,这种保障应该体现“四个优先”:公共交通规划优先、公交设施用地优先、道路资源分配优先、公共财政支出优先,“只有让法律‘行驶’在城市公交的前面,才能保证政府资金投入及其使用效率。”

  上海市市长韩正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上海将大力实施“公交优先”交通发展战略,继续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提高公交服务水平,逐步降低市民的公交出行成本。

编辑:   来源: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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