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评价体系,旨在建立科学评价机制,推动全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深入开展。
该评价体系共包括组织保障、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经济政策、客运市场管理、安全与服务、关联措施等7个方面、40项指标,并明确了计分方法和标准。
据了解,省建设厅要求各市据此每年定期对公交优先实施情况进行评价。今年上半年,该厅将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评价体系确定的指标和标准,对各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进行评价检查。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 邮编:210005 热线电话:(025)96096 传真:(025)86854722 江苏扬子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制作运营 经营许可证:苏ICP证-030123 扬子晚报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翻录或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