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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经济开发区切实保障失地农民利益
2007-08-10 10: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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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网消息] 淮安经济开发区在积极推进工业化进程中,不忘农民,实施富民安民工程,强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提出农民动迁新城质量不低于城市商品房,拆迁户人均安置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的做法,基本保证了每户拆迁户都拥有一套住房,着力营造日趋和谐的社会环境。

  开发区作为产业转移的集聚区、综合开发的先导区、机制创新的试验区,近几年来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吸引了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西兰、比利时、新加坡和香港、台湾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在区内投资兴业,涉及用地问题较多,拆迁问题较多。新一届领导班子怀着对土地的深厚感情,始终把富民作为开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来认真组织实施。按高档、节能、智能小区的标准,淮安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了城东花园、南方花园等四座单体规模均在60万平方米以上的农民动迁新城。确保不低于城区商品房质量,让动迁群众全部住上高质量的安居房。2006年以来,竣工动迁安置楼182幢、面积约60万平方米,安置动迁群众5300余户。开发区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动迁,动迁政策向弱势群体倾斜。拆迁户人均安置面积达35平方米,对独生子女户还奖励35平方米,基本保证了每户拆迁户都拥有一套住房,有的还有多余住房,彻底杜绝了“因拆致贫”现象。

  与此同时,开发区出台了标准高于省标的土地换保障政策,在财政部门设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专户,统筹金每亩9000元全部到位。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引导、鼓励农民参加土地换保障,解决了失地农民的生活之忧、养老之忧、看病之忧。据统计,目前全区参加“土地换保障”共2548户、8504人,参保率达44.1%。开发区还通过组建富民合作社,引导农民用好土地补偿资金。为把富民合作社工作落到实处,开发区管委会从规划区中划出298亩地给徐杨乡政府、广州路办事处进行开发建设,规划建标准厂房,区财政拿出2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招商、统一管理。乡办以这些标准厂房为载体,通过资产招商使更多的农民享有“房东经济”,工业小区中的劳动力用工,物业管理、绿化养护、安全卫生等可以解决部分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增加其劳务收入。

  目前,参加土地换保障的失地农民已全部纳入富民合作社中,凡参保农民可以得到每亩地每年股权受益金456元,通过反哺农民,让利农民,保证失地农民长期、稳定了他们的经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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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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