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之余该思索些什么
2007-02-12 16:33:38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昨天,本报96096接到数百位读者打来的电话,就昨天本报A9版刊登的《老板发威 环卫工下跪》一文围绕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如何尊重劳动者、如果提高人的素质发表自己的意见,本报从中挑选部分刊登。
13913826***:我相信这条新闻引起了很多人的愤怒,而我想愤怒背后我们更应该追究,是谁逼迫环卫女工当街屈辱下跪?应该连续报道,给大家一个交代。
13916463***:看到了老板发威,环卫工人下跪的文章,我觉得这样的老板还有谁会给他打工。
13951280***: 我觉得这个老板太狠了,对环卫工人是一种人权的侵犯。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好,很有正义感。
025-84502***:看了这篇报道,我很气愤,认为老板让环卫工人下跪是错误的,她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尊严。
051952878**:含泪读完全文,感触颇深,建议文章中的老板要好好反省一下。吴萍娣本身并无过错,迫于淫威,忍气吞声,愿意承认错误。这是一个普通劳动人民的质朴情怀,一个环卫工人的善良本性。
13921209***:“城市美容师”不应该只是个徒有其表的称谓,而应该是出自我们每个人心灵深处的一种尊重和感恩,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是不是更应该关心这些社会普通人?
网友:我们可以承认许云良作为一个私营企业主承受的压力要比一般人大,但这并不能成为他侮辱一个普通环卫工人的理由。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度,无论收入高低,大家都是国家的主人,一个辛勤劳作的环卫工人,其收入或者说创造的经济价值可能远远赶不上一个私营企业主,但她也是国家的主人、城市的主人。我们不愿意把富人与为富不仁画上等号。
网友: 我们经常看到有一些手中有几个钱的人,自以为高人一等,鄙视甚至肆意欺凌收入低的普通劳动者。这种为富不仁的土财主,其人格的高低显然与其财富的多少不是成正比!
网友: 事实上,许某的做法,已经涉嫌侮辱他人人格,完全可以提起刑事诉讼或者要求民事赔偿!至于塞上1000元钱就以为可以让新闻工作者放弃职业道德和做人的起码良知,实在是可笑至极!本报记者 吴 俊 整理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移动用户发88到10658500800订阅“新华日报手机报”;发YZWB到10658000订阅“扬子晚报手机报”,3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