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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组委要求:火炬手不能“内定”
2007-07-19 12: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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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网消息] 北京奥组委要求火炬手选拔和评审过程应公开透明,适时在媒体上公布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的监督。

  北京奥运会火炬手选拔分为组织系统推荐和社会公开选拔以及两者结合的三种方式。北京奥组委火炬中心负责人表示,各选拔主体在采用组织系统推荐方式时要最大限度发扬民主,避免出现“内定”的情况。

  北京奥组委要求各选拔主体制定科学严密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火炬手推荐提名、公开报名以及考察评审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参与评审的人员要有代表性和权威性。评审团成员将不能成为其所担任评审的选拔主体的火炬手。火炬手选拔结束后,相关选拔主体要通过媒体公布火炬手名单,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国际奥委会历来对奥运会火炬手的纯洁性要求甚严,历来反对火炬传递和火炬手选拔被过度商业化。    (小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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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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